原国美电器决策委员会发展战略研究室主任兼经营管理研究室主任胡刚日前公开发表一篇名为《陈黄和平共处不失为一种可能》的文章,呼吁陈晓与黄光裕实现和解,以维护国美电器的整体利益。他还针对当前僵局提出五项主张,包括陈晓辞去董事局主席职务,改任副主席;暂缓定向增发;黄光裕家族承认现任高管职务及陈晓制定的股权激励计划。
和则两利 斗则两伤
国美内斗公开化以来,国美电器股价跌幅超过20%,公司市值缩水75亿元,整个公司市值仅为355亿元,而其老对手苏宁电器的市值已逼近1000亿元。
胡刚认为,黄光裕与陈晓,一个是国美的大股东,一个是国美的小股东兼董事局主席,两个人的利益都与国美紧紧捆在一起,国美“失利”,两人的利益就会共同受损。
“在当前这种形势下,黄、陈两人(及其背后联盟)已变成‘和则两利,斗则两伤’的状态。黄光裕可能失去的是控制权及资本利得收益,而陈晓失去的将很可能是整个职业生命。因为很显然,无论是在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在中国,职业经理人对创始人大股东的背叛,都可能被社会公众永久性贴上‘不诚信’的标签,并长期生活在这个挥之不去的阴影中,这对于有地位、有财富的成功人士而言可能是远远得不偿失的。”
针对当前的僵局,胡刚提出了五项主张:
其一,针对陈晓之于贝恩资本投资的个人担保问题,以及黄光裕要求陈晓去职董事局主席兼执行董事的要求所带来的潜在违约风险,双方可以各退一步——陈晓可以去职国美董事局主席,但保留执行董事或董事局副主席的职务。这样,陈晓去职引发的个人担保背后的违约责任或可避免。
其二,针对20%股份的定向增发问题,双方可以达成暂不增发的协议。
其三,承认并保留其他高管行政职务和股权激励计划不变。
其四,就国美发展战略和精细化经营管理问题,黄家可以与国美高管协商取得共识,大股东利益、高管事业和利益,当然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思路保持高度一致。
其五,让贝恩等海外资本获益退出。
邹晓春或走上前台
根据香港上市公司的相关法律,国美董事会必须在21天之内即8月25日前明确表态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若不同意,大股东黄光裕家族在21日之后可自行组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即临时股东大会最快也得到9月中下旬才能召开。
黄光裕家族代表日前对新华社记者透露称,黄氏家族将进一步谋求邹晓春接替陈晓出任国美电器董事会主席。
如今身在国美电器董事局之外的邹晓春,是黄光裕的得力干将。自2008年底中关村(000931)董事长许钟民被警方调查后,邹晓春出任中关村副董事长,在许钟民缺位的情形下,邹实际上是中关村的掌舵人。
1969年出生的邹晓春,熟悉资本市场运作,是北京市中逸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先后担任梅雁水电(600868)、湖南投资(000548)的独立董事以及鹏润投资、煤气化(000968)的常年法律顾问。值得关注的是,邹晓春还担任北京律师协会并购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此前在三联商社(600898)股东大会上作为国美方面代表公开露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