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改革4要点
●在中小型公司新股发行的网下配售中,如果入围机构较多,应进行随机摇号,根据摇号结果来配售。
●主承销商可自主推荐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资取向的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配售。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须披露参与询价的机构的具体报价情况。
●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发行人预期、网上申购不足、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的,可以中止发行。
新股发行制度后续改革正式启动。
昨日(8月20日),证监会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 《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在9月2日之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指导意见》,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发行人预期、网上申购不足、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的,可以中止发行。
背景:A股屡现天价发行
2009年6月10日,证监会启动了新一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采取了对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设定最低申购底限,将网下网上申购参与对象分开,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等一系列措施完善发行制度。
随后的一年多里,虽然新股发行的一二级市场价差有所缩小,但一级市场发行定价过高的情况仍然屡屡出现,创业板和中小板更产生了一大批一夜暴富的故事。一些机构投资者在询价时,害怕无法获得配售,于是拼命抬高报价。
比如,今年5月6日上市的海普瑞(002399)(收盘价125.01元),以每股148元的价格发行,成为A股市场发行价最高的新股,受到舆论的诸多批评。上市后72个交易日,海普瑞股价多数时候在发行价以下运行,以本周五收盘价计算,仍较发行价折价近16%。
另外,碧水源(300070)(收盘价99.93元)等创业板新股以近百倍市盈率发行,也屡见不鲜。
变化:引入中止发行机制
从《指导意见》的内容来看,证监会这次启动新股发行后续改革,将解决询价者随意报价或人为抬高报价水平这一问题作为重点,主要涉及4个方面。
首先,进一步完善报价申购和配售约束机制。在中小型公司新股发行中,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每笔网下配售的配售量,以促使询价对象认真定价。根据每笔配售量确定可获配机构的数量,再对发行价格以上的入围报价进行配售,如果入围机构较多,应进行随机摇号,根据摇号结果来配售。
其次,扩大询价对象范围,充实网下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可自主推荐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资取向的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配售。
第三,增强定价信息透明度。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须披露参与询价的机构的具体报价情况。主承销商须披露在推介路演阶段向询价对象提供的对发行人股票的估值结论、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或其他等效指标。
第四,完善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网上申购不足时,可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的机构投资者申购;仍然申购不足的,可由承销团推荐其他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机构投资者在既定的网下发售比例内有效申购不足,不得向网上回拨,可以中止发行。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发行人预期、网上申购不足、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的,可以中止发行。中止发行的具体情形可由发行人和承销商约定,并予以披露。中止发行后,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证监会备案,可重新启动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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