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2815宗土地闲置 可供房企开发半年

    2010-08-20 03:08

    对于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闲置土地风波”,国土部也首次公开表态,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王玲说:“国土部门没有执法权,对闲置土地的处理,还需要公检法部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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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闲置土地 黑名单  每经网相关专题新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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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经记者  张敏  发自北京

      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上报房地产闲置土地宗数2815宗,面积16.95万亩。其中,因毛地出让拆迁难、调整规划等政府和客观原因造成闲置的约占六成以上。

      这是昨日(8月19日)国土资源部召开的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新闻通气会上公布的最新数据。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9年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土地开发面积23006万平方米。照此计算,目前闲置的房地产用地面积可供开发半年。

      对于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闲置土地风波”,国土部也首次公开表态,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王玲说:“国土部门没有执法权,对闲置土地的处理,还需要公检法部门的配合。”

      闲置面积16.95万亩

      国土部昨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上报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3070宗,面积约18.84万亩。其中,闲置土地2815宗,面积16.95万亩,分别占91.69%和90%。

      国土部称,此次公布的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是各地按“国十条”要求上报的,截止时间为今年5月底。此前有媒体披露的闲置土地,则是在去年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中查出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30日。

      上述闲置土地名单将抄送银监会和证监会。“国十条”规定,“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这次清查出的闲置土地规模为历年罕见。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9年,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土地开发面积23006万平方米。照此计算,目前闲置的房地产用地面积可供企业开发近半年。

      国土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表示,从闲置土地分布来看,东部地区分别占上报总宗数和面积的62.24%和62.46%。从闲置时间上看,闲置5年以下的地块1354宗,占48%;闲置5年以上的875宗,占31%;闲置时间较长,但合同中未约定具体开工时间的586宗,占21%。

      按“5号令”处理

      廖永林表示,闲置土地中,因毛地出让拆迁难、调整规划等政府和客观原因造成闲置的约占6成以上。因开发商自身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仅占不到4成。

      这可能会对结案工作带来影响。上述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已开展查处的各类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2208宗,总面积约13.25万亩,但已查处结案的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仅826宗,面积约4万亩。

      廖永林表示,由于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比例大、协商查处难度大,再加上较早出让的“毛地”拆迁难,以闲置土地为主的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查处结案率比较低。

      他还表示,对于已披露的闲置土地,将加快清理查处工作,务必于10月底前基本完成查处任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已查出的闲置土地,国土部仍将按原有的规定处理。廖永林介绍,这一规定就是1999年颁布的“国土资源部第5号令”。

      上述文件规定,开发企业超过合同约定的日期满1年未动工的,可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对于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5号令”规定了6种处理方式,其中不排除双方协商后,由政府将土地购回。

      国土部:一家难管

      自住房市场化改革以来,土地闲置问题早就存在。根据万得资讯的数据,自2000年至2009年,10年间全国房企土地购置面积共32.87亿平方米,但完成开发的土地面积只有20.6亿平方米。

      在一定程度上,这一状况被归咎为制度问题。廖永林表示,在2008年的新版土地出让合同中,对土地的开竣工时间都有约定。但在最初的土地出让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

      此前,国土部还酝酿,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增加条款,即企业有义务定时上报房地产开发进度。

      事实上,由于没有执法权,国土部面对土地闲置也显得力不从心。王玲表示,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土地执法部门只是下达一个处罚通知书,但能不能落实到位,还需要公检法部门的配合。

      “土地部门对闲置土地也好、违规违法用地也好,下达了很多处罚通知书,但一般都落实不到位。”王玲表示。

      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的分析人士认为,闲置土地是影响本轮调控效果的重要因素,但由于房地产开发周期长,并涉及多个管理部门,查处难度较大,国土部作出上述表态实属无奈。

      据了解,国土部在清查出土地违法行为后,通常交由当地省政府备份,并督促其进行整改。但执法工作通常由公检法部门执行,国土部门并没有执法权。

      同时,土地整理、出让、建设和监管的整个过程,要涉及土地、建设、规划、监察、公安等多个利益部门,多头监管也被认为加大了闲置土地的处理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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