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凯恩官商图谱揭秘:原县国资局官员现身国资受让

    每日经济新闻 2010-08-04 08:29

      发生在王白浪身上的故事,在当年国企私有化的进程中,或许曾不断被翻拍、重演。

      周京长与王白浪之间不断升级的利益纠葛、记者仇子明的介入其间,让这个本和大多数国企改制并无二致,理应被尘封、被当事人选择性遗忘的故事,重又进入公众视野。

      这或许是王白浪的不幸。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于遂昌当地多位知情人士处获悉,当年曾代表遂昌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在那份以低至一五折的价格转让国有资产的协议上签字的翁小瑜,其同母异父的弟弟华肖平亦与王白浪一起,出现在受让资产的16名自然人名单中,华肖平于其中的出资比例为2%。另一名受让国有资产的自然人黄坚,其父亲则为遂昌县政法委原主要负责人之一。

      此外,现任凯恩股份(002012)董秘田智强之兄弟田智勇,早年曾一度担任遂昌县公安局副局长。

      凯恩官商系起底

      翁小瑜,时任遂昌县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人,当年亦代表该局在向王白浪等16名自然人转让国有资产的《资产转让协议》上签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得到的这份签署于2001年4月2日的《资产转让协议》显示,甲方为遂昌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乙方为王白浪等16名自然人。其中,王白浪出资35%、华肖平出资2%、黄坚出资2%。

      华肖平正是当时于协议上签字的翁小瑜之同母异父的弟弟。8月2日,翁小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亦承认双方确属姐弟关系,但否认其中存在私利。“华肖平当时已经是凯恩的中层干部,但当时改制的谈判是跟企业谈的,不牵涉到个人。而且我跟华肖平也没什么联系。”翁小瑜说。

      “当时,华肖平是厂里一车间的主任,实事求是地讲,他工作还是很认真负责的。”有凯恩集团员工告诉记者。

      记者另从多条不同消息渠道证实,另一名出资的自然人黄坚,其父亲则为遂昌当地政法委原主要负责人之一,目前已退休。

      有知情人士称,黄坚此前并不在凯恩集团工作,2001年出资时属于“突击入股”性质。但此说法记者并未从其他渠道得到证实。

      记者于8月2日曾致电王白浪,王并未否认黄坚为官员之子的身份,但向记者表示,已经记不清黄坚何时入职凯恩。“可能就是在那个时候(指凯恩集团改制前后)进公司的吧,不过时间实在太久远,记不清了。”王说。黄坚之兄长于8月3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按其记忆,黄坚应是在1997年底至1998年初左右进入凯恩集团。

      黄坚老父则在其家中向记者介绍,此前他确曾在遂昌县政法委担任领导职务,为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但在1997年左右即退居二线,前往遂昌县公安局任调研员。黄坚家人亦坚决否认了黄坚依靠其父亲荫蔽,方才获得参与受让国有资产的说法。“父亲很早就退居二线了。”黄坚的兄长告诉记者,“父亲退下来的时候,黄坚似乎还没有进入凯恩集团,更不可能依靠父亲的帮助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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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记者查询到的一份2001年遂昌县改制企业在职职工花名册显示,编号为726的黄坚出生于1973年7月,1995年8月进入凯恩,在当时已有5年零4个月的工龄。以此计算,黄坚加入凯恩时年仅22岁;拿出1.78万元资金参与受让资产时,也不过28岁。但凯恩股份招股说明书却显示,黄坚为大学学历,曾任杭州电子工学院院长秘书。

      显然,如果上述在职职工花名册无误,黄坚至少在22岁前就已经担任杭州电子工学院院长秘书职务。而如按照上述知情人士的提法,黄坚在2001年左右进入凯恩集团,其方有充裕的时间完成大学学业,并在杭州电子工学院院长秘书一职上获取职场经历。

      此后至2001年4月19日,刚刚完成收购的16名自然人股东曾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将凯恩集团注册资本增资到6000万元,新增资本由王白浪等16名股东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总计5911万元认缴。按此计算,黄坚当时需再拿出118.22万元参与认缴。

      “黄坚是以我的助理名义,进入公司的。”王白浪向记者确认。但招股说明书的说法则称,黄坚为“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此后又再任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受让资产时,我们都是各人管各人,我也不可能去管别人的身份,或是别人的钱从哪里来的。”王白浪说,“这其中没有任何猫腻。”

      此外,记者另从多名知情人士处确认,现任凯恩股份董秘田智强之兄弟田智勇,则一度担任遂昌县公安局副局长。

      一五折还是八五折?

      凯恩股份招股说明书中,曾提及是次至今仍备受争议的国企改制过程。

      根据松阳神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松舟会审字(2000)第71号《审计报告》,截至2000年11月30日,凯恩集团注册资本868万元,总资产1.44亿元,净资产1498.78万元,2000年1~11月亏损132.55万元。随后,根据政府相关文件和通知,凯恩集团改制须对退离休人员、精神病和绝症患者等提留“两费”,对在册职工等计提经济补偿金,对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剥离。上述提留、剥离动作完成后,凯恩集团的净资产(不含土地)为-721.423万元。

      2001年1月16日,浙江省遂昌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遂国资(2001)05号《关于浙江遂昌凯恩集团有限公司汇总资产和资产提留后净资产的批复》,对凯恩集团汇总的净资产以提留、剥离等事项进行批复,确认经过提留、剥离后的凯恩集团的净资产(不含土地)为-721.423万元,以土地评估价格弥补后,凯恩集团的净资产为595.757万元。

      2001年4月2日,遂昌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与王白浪等16名自然人签订了前述《资产转让协议》。按招股说明书的说法,遂昌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凯恩集团整体资产按照提留、剥离后的净资产连同土地评估价格共计595.757万元优惠85%,作价89万元,转让给王白浪等16名自然人。

      这次低至一五折的国有资产转让,几乎成为此后所有争议的开始。

      记者另外得到的一份遂昌县委【1998】25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的若干意见》中,第4项“企业资本结构的优化”第3条显示,“改制企业资产出售,原则上购买者须一次性缴清应付资金。对整体购买且购买时一次性付清价款的,经收取部门批准,可按购买数额的大小给予15%左右的价格优惠”。

      更早之前的一份浙江省丽水地区行政公署文件丽署【1997】2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国有、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的若干意见》也显示,“对整体购买公有资产且购买时一次性付清价款的,给予15%的价格优惠”。

      而根据《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查阅的遂政【1999】24号《关于改制企业土地使用权处置的意见》中称,“对改制企业经资产核销、剥离后,按85%优惠。”仇文中认为,“这一表述的正确理解应该是原价格上打了85折,与'按85%优惠’可以说一字之差,谬之千里”。

      王白浪早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仇子明可能对文件的“理解有误”,“转让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局方面是甲方,我们是受让资产,具体操作由国资部门进行。”

      8月2日,记者在遂昌县财政局找到了时任遂昌县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人的翁小瑜。“所谓优惠15%的说法,是根据1998年的那份文件进行的。但在那之后,我们根据省、市的文件精神,又出台了1999年的那份文件。按照1999年的文件,确实是应该以15%的价格转让的。”翁小瑜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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