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张玮 许婧 发自北京
日前,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加大对农业农村的信贷支持,支持涉农企业在资本市场进一步壮大。
涉农信贷投放同比增24.2%
《指导意见》指出,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健全涉农中长期信贷投放的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针对各类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的信贷需求特点,创新涉农信贷管理模式,完善涉农信贷管理制度,切实加大信贷投放,积极提供多元化融资便利。
人民银行初步统计,截至2010年6月末,试点九省涉农贷款余额为2.6万亿元,同比增长24.2%,增速比去年同期高13.6个百分点。其中农村贷款和农户贷款增幅分别比上年同期高19.4个和7.4个百分点,高出同期全国各项贷款增速7.9个和7.7个百分点。
据了解,涉农信贷投放明显增加,这是试点最突出的成效。
在配套政策支持方面,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再贷款、差别准备金率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正向激励,并大力推进农村支付体系和信用环境建设;中央财政和试点省的地方财政对扩大涉农信贷投放达到一定比例的金融机构给予专项补贴,有些试点县市还通过地方财政出资建立了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奖励基金或专项财政贴补资金。
同时,金融监管部门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和网点布局调整上给予积极支持;保监部门拓宽农业保险覆盖范围,积极增加涉农保险品种,改进保险配套服务。
据悉,为加快探索和构建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长效机制,发展富有竞争性的多层次农村金融市场,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和社会资金投资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鼓励国家控股的大型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开办农村金融业务,积极参与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农村。
推进农村金融创新
《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创新,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改进金融服务流程,完善贷款营销模式,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多样化、多元化。开展农户贷款流程再造,促进农户贷款业务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有效控制信贷风险。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信贷员包村服务、金融辅导员制度、“贷款+技术”等方式,大力推动信贷服务方式创新。
大力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多方面改进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也为当务之急。
在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方面,如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发展农村微型金融等。此外,还推出一些适合农村和农民实际需求特点的纯创新类金融产品。
同时,为拓宽金融服务范围,合理运用多样化的金融工具管理和分散农业行业风险,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贷款抵押担保品范围;鼓励优质涉农中小企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探索开展涉农贷款保证保险;探索发行涉农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涉农贷款资产支持证券。
支持涉农企业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从资本市场看,重点是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到股票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实现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高收益债券、可转换债券等直接融资产品,进一步拓宽涉农企业融资渠道和融资来源。
数据显示,2009年至今,共有14家涉农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市场实现上市融资,合计募集资金118.8亿元;截至2010年6月末,共有31家涉农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604亿元,中期票据179亿元,中小企业集合票据4.2亿元,合计募集资金787.2亿元。
在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过程中,证监会将大力加强与各金融管理部门的密切合作,一如既往地积极鼓励和支持涉农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进入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发挥好期货交易机制规避农产品市场风险的积极作用;推动期货业经营机构积极开展涉农业务创新,稳步拓展农产品期货交易品种。
据了解,2009年,全国农产品期货市场成交量达到12.4亿手,成交额达到62.2万亿元。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具备了支持“三农”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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