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会未上市企业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奇工具)在苦苦等待一纸批文时,却等来了上海市工商部门对公司产品质量的质疑,这让公司董秘王雪焦头烂额!
“真的是个误会。”王雪在电话中反复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此前,根据上海市工商局发出的一份《上海市工商局流通领域电动工具质量监测汇总表》,锐奇工具生产的型号为5627N(N1Y-SH010180)型电圆锯、生产的9916B(S1M-SH06-100A)角向磨光机被监测为“标志和说明”不合格。被监测为“不合格”产品的S1M-SH角向磨光机正是锐奇工具的主打产品,这无疑让正处上市关键期的锐奇工具陷入被动。
“对电动工具等产品,有一部分产品标志和说明不合格,就能判定产品是不合格的。”上海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人士称。
董秘王雪则表示,“这是标志转换上的问题,问题出来后,我们的产品再被送去复检并合格。”
产品被检“标志和说明”不合格
上海市工商局于今年4月份披露的一份 《上海市工商局流通领域电动工具质量监测汇总表》显示,由锐奇工具生产的型号规格为5627N(M1Y-SH01-180)、生产日期为2009.9.8日的电圆锯,以及型号规格为9916B(S1M-SH06-100A)、生产日期为2009.2.16的角向磨光机被监测为“标志和说明”不合格。
上海市工商局发布的汇总表显示,上述两项产品的经销商分别为上海凡旗五金机电有限公司和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庆大五金经营部。
“所谓的标志和说明,主要是指产品的名称、商标、使用规则和使用说明等内容。”上海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人士向记者介绍,“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产品标准,对于电动工具等产品,如果标志和说明不合格,就能判定产品不合格。”
“如果监测出来,发现产品不合格,那么生产厂商,包括售卖不合格产品的零售商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上述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人士表示。
公司:问题产品复检合格
上海市工商局的监测结果无疑为正处上市关键期的锐奇工具带来压力。
锐奇工具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自主研发的125型双重绝缘角向磨光机产品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 “上海市重点新产品”、S1M-SH角向磨光机则被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认定为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招股书同时介绍,锐奇工具的角向磨光机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性能,目前正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在公司的ODM业务中,砂磨类(主要是角磨机)产品在2007年、2008年、2009年销售额分别为1062.53万元、1278.47万元和2299.46万元,而同期锐奇工具ODM业务主要涉及的砂磨类、金属切削类、建筑类三类产品销售总额分别为2483.47万元、4628.89万元和7622.29万元,砂磨类产品分别占销售的42.78%、27.61%和30%。
“在不合格的检测通知出来以后,我们的产品已送去复检,复检的结果是合格的。”7月13日,锐奇工具董秘办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其实当时正好是一个新旧标志更替的阶段,留在经销商那儿的,是用我们以前的标志生产的产品,以致于在工商部门的监测中没能合格。”
“其实就是一个标志转换上的问题,出现在新旧标签的认证转换过程中,就像买衣服时品牌标签的改变,是个小问题。”锐奇工具董秘王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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