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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购经适房上海每户限额60万元

2010-06-30 03:08
每经记者  印峥嵘  发自上海

        上海市昨日(6月29日)出台公积金贷款购买经适房细则,规定每户家庭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不得超过60万元的额度上限。

        上海市昨日公布了公积金购经适房的四个标准,其中规定不能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12个月×贷款期限。

        此外,细则还规定,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以及不高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按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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