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富士康再曝坠楼事件 “十二跳”已致10死2伤

    每经网 2010-05-27 08:15

    就在富士康负责人、台湾鸿海集团总裁郭台铭(Terry Gou)带领记者参观厂区后9个小时,富士康又曝出“第十二跳”……

    5月26日,郭台铭数度鞠躬致歉 图片来源:新华网

      每经网5月27日讯 采取多方手段防止自杀后,富士康连番坠楼事件仍未有休止——5月27凌晨最新消息,26日晚11:20左右,富士康深圳龙华厂区发生今年以来第12宗员工坠楼事件。

      新华社英文消息援引一位叶姓目击者说法称,坠亡者为男性。该报道表示,富士康方面已证实此消息。

      关于该死者的坠楼原因,目前尚不清楚。

      早前发生的多起员工连续坠楼事件,已将富士康这家全球500强企业逼上风口浪尖。截至目前,富士康连番坠楼事件已致10人死亡,2人重伤。

      5月26日,富士康负责人、台湾鸿海集团总裁郭台铭(Terry Gou)亲自带领约300名海内外记者进厂区参观,展开危机公关。当天,郭台铭数度鞠躬致歉,并称“除了道歉还是道歉,除了痛惜还是痛惜”。

      郭台铭称,此次面对媒体,他承受了很大的压力,媒体见面会之前,他一夜未眠,数次起床整理资料和发言稿。

      然而,媒体见面会之后9个小时,猝不及防的“第12跳”发生。

      以收入计,鸿海是全球最大的电子元件代工厂商。发生坠楼案的富士康龙华工厂拥有员工40多万人,约占鸿海全部在华员工人数的一半。

      富士康是苹果公司的代工企业,为苹果公司组装iPhone、Macbook等产品。

      据《华尔街日报》中文版早前报道,目前,苹果公司(Apple Inc.)正在对富士康如何采取措施解决近期深圳工厂频发员工自杀事件展开独立调查。

      在“十二跳”发生之前,该公司已启动一系列防止自杀的措施,包括设立防自杀热线,邀请学术专家及顾问来厂与雇员进行交谈,以及设立富士康员工关爱中心等。该公司还曾采取邀请僧人在工厂做法事、加高宿舍防护栏等措施。

      截至《每经网》发稿前,富士康方面尚无关于此事的更多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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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士康“十二连跳”稿件专题:

            深圳富士康影像记录 员工关爱中心首度解密(组图)

         凌晨最新消息:富士康再曝坠楼事件 “十二跳”已致10死2伤

            实拍:郭台铭严厉训斥主管

            组图:郭台铭遭围堵

            郭台铭向富士康坠楼者家属道歉:将增加通报系统

            郭台铭:收回自杀免责协议 将成立50人小组防止自杀蔓延

            >>关键词 富士康 每经网早前报道:

            ●富士康回应

            郭台铭首谈“十连跳”:并非要钱不要命

      面对外界对于富士康的种种质疑,富士康总裁郭台铭昨日首次公开作出回应,他称富士康绝非只要钱不要命的 “血汗工厂”,“现在很多事都不能说,我们都默默在做。”

            ●员工说法

            揭秘北京富士康:员工抱怨下班后脑袋像被榨干

      在高速运转的生产线上,每个人都高度紧张,因为如果产品不合格,主管能够查出是哪道工序出现问题,就会扣发那个员工的奖金。“上班时干的都是简单重复劳动,当然不是体力上的累,而是心理上高度紧张的那种累,下班后好像脑袋被榨空了。”

      >>下一页:

            富士康接连发生跳楼案 惨剧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

            追问:富士康跳楼案溯源 心理脆弱?防护不周?制度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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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惨剧溯源

            富士康十连跳原因:接连自杀源于信仰崩溃?

      涂尔干在《论自杀》中提到,自杀是一种社会现象,促使人自杀的主因是信仰的崩溃、社会的原子化以及由此而来的人际关系的冷漠,过度的社会集权吞噬了个人生存的价值和空间。悲剧发生后,启动心理干预是必须的,但心理干预毕竟只是应急手段,由社会传导的一个群体对命运的绝望,再多的心理干预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网络调查

      六成网友认为“跳楼门”事件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

      一项关于“如何看待富士康“跳楼门”事件?”的网络调查显示,约59%的网友认为富士康是转型中国的缩影,薪酬不均、劳动者待遇低等情况是“跳楼门”发生的主要原因。

            ●制度追问

      富士康十连跳引发热论 专家:工会在干吗?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法教研室主任王向前认为,劳动监察部门应及时介入,对富士康的用工问题进行严格的调查。如果企业违法用工在先,那么企业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在‘跳楼门’事件中,始终没有看到当地劳动监管部门启动事件调查程序的消息。”王向前认为,由工作原因所引起的自杀应该被认定为工伤,而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自杀不能认定工伤,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程度还比较低。这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正在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目前也没有解决这个问题。

            ●公司“黑幕”

            富士康十连跳牵出黑幕:曾隐瞒两起员工死亡事故

      和深圳富士康的“九连跳”备受关注不同,仅有3万员工的廊坊富士康,在相近时段内接连发生的这两起死亡事件,至今无人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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