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国美控制权之争暗流涌动黄光裕或遭香港律政司起诉

    2010-05-20 01:29

    黄光裕的案子在内地已经定性,属于刑事案件,案情比较严重,因此,按照香港法律,香港证监会也会将该案提交律政司,以律政司的名义对黄光裕提出检控。

    每经记者  谢晓萍  郎振  发自北京

            黄光裕的一审判决出炉后,外界普遍认为黄光裕或因长期的牢狱生涯逐渐丧失其对国美的控制权,但观察其近期的行为,未来黄光裕是否仍将对国美施加影响,目前还难下定论。值得注意的是,黄光裕妻子杜鹃的刑期仅有三年半,她在不久后的将来,并非没有可能作为黄光裕的“代言人”出现。

            另有香港媒体称,香港证监会可能以涉嫌股票市场欺诈罪起诉黄光裕。对此,雷曼律师事务所律师郝俊波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按照香港新的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证监会可以选择以民事或刑事途径来惩处从事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的人士,黄光裕的案子在内地已经定性,属于刑事案件,案情比较严重,因此,按照香港法律,香港证监会也会将该案提交律政司,以律政司的名义对黄光裕提出检控。

            郝俊波进一步表示,虽然黄光裕有可能面临香港律政司的起诉,但是,并不影响其在内地的任何罚款和徒刑,黄光裕有可能也面临香港法院的罚金和徒刑。昨日(5月19日),黄光裕的代理律师杨照东表示,目前还未就黄光裕案件的一审判决是否上诉做出决定。

            针对黄光裕或将遭香港律政司起诉一事,《每日经济新闻》试图联系杨照东,但其电话一直未接通。

    黄光裕的挣扎

            在黄光裕被判刑的同时,国美电器(00493,HK)也因为“单位行贿罪”被判罚500万元,国美电器于第一时间发布公告,称“罚金对国美的经营不会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昨日,国美电器小幅低开,随后迅速回落,一度跌幅近5%,收盘时报2.230港元,跌幅3.46%。

            针对500万元的罚款,国美电器一位不愿具名的高层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还在积极研究是否会对500万元罚金进行上诉,“但是可以说该案件已经告一段落,纷扰国美电器的不确定因素在显著减少。现在管理层将会把全部精力专注于公司经营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上。”

            在羁押期间,黄光裕一直为保住自己在国美的控制权而努力着。当国美电器成功引入贝恩资本且黄光裕案进入审判程序之后,黄光裕夫妇就开始加强其对国美电器控制权的挽救。

            在此之前,国美电器一直试图与黄光裕的案情撇清关系。随后,“单位行贿罪”的罪名把国美电器纳入到诉讼范围之中。而在数日之前爆发的“董事会风波”更是黄光裕争夺控制权的标志,甚至不惜以巨额赔偿为代价。

            国美电器一位高管表示,几天前的“董事会风波”并不明智,不是双赢的结果。

            贝恩资本相关人士也公开表示,将国美拖入官司有利于黄光裕本人缩短刑期,5月11日的反对票对他并没有好处,“如果我们出局,会给上市公司带来损失,大股东同样要受损失。”

    争夺的延续

            夫妻两人共10亿元的罚没款,黄光裕将如何面对?

            按照国美电器此前公布的年报显示,黄光裕个人名下的国美电器股份约51.16亿股,按昨日收盘价计算,黄光裕持有的股票价值超过100亿港元。

            一位在国美任职多年的家电行业分析人士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认为,黄光裕所要缴纳的罚没金额可能会从其控制的其他资产中拿出,“这时候黄光裕不会把股票变现,这会违背其控制国美的目的。”

            资料显示,除去国美电器的股份,黄光裕还拥有国美集团旗下诸多非上市公司的权益,“黄光裕在房地产方面还有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鹏润大厦、鹏润家园、国美第一城等项目,他从这些项目上套取资金的可能性比较大。”

            该人士指出,贝恩资本提前“债转股”,一方面使得国美今年的经营压力减轻不小,“更重要的是会稀释黄光裕的持股比例,尽管其大股东的地位不会动摇,但毕竟有所影响,在这种前提下,黄光裕更要保存手中的筹码。”

            另据了解,黄光裕目前还保有国美集团将近300家非上市公司资产的门店,目前这些门店的日常运营交给上市公司托管。一位不愿具名的家电行业专家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些门店的未来发展将有可能左右黄光裕对国美的控制,这也意味着黄光裕和国美董事会的争夺还会继续。”

    香港法院强制令依然有效

            据香港媒体报道,黄光裕案虽然已经一审判决完毕,但是其超过16亿元的资产仍然被香港证监会冻结至今接近10个月。据了解,高等法院的强制令至今仍然有效。

            2008年1~2月策划国美电器股份回购,购买本来由黄光裕持有的国美电器股份,使黄光裕得以把售股所得的款项向一家财务机构偿还一笔24亿元的私人贷款,而这宗涉及款16亿元。香港证监会去年上半年向黄光裕及其妻杜鹃展开行动,指出黄光裕、杜鹃涉嫌国美电器股份交易的证券欺诈活动,当时二人已辞去董事会的职务。

            随后,香港证监会于去年8月向法院申请发出上述强制令,冻结黄光裕、杜鹃及其两家公司(耀冠控股和光辉集团)合共16.55亿元的资产。一个月后,法庭接纳证监会的要求,命令二人及上述两家公司不得处置约7.79亿股国美电器股份、进行该批股份的交易或使该批股份涉及任何产权负担。倘若股份价值下跌低于被冻结金额,被告须提供额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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