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网上乍现深圳版“国十条”细则被指避实就虚

    2010-05-06 03:39

    博文指出,据深圳权威部门消息,深圳版“国十条”执行细则早于“五一”黄金周之前商讨拟订完毕,目前已呈深圳政府上会审议。博主称:深圳版“国十条”执行细则目前已是尘埃落定、只等正式颁布执行。

    每经记者  翟敏  发自深圳

            昨日(5月5日)下午,一则“深圳‘新国十条’执行细则”的帖子突然出现在深圳某知名房地产博客上,引起强烈关注。然而,仅仅存在数十分钟之后便被删除。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该博文已“无限接近”细则原文。不过,按照深圳市国土局方面的说法,仍然是“一切以官方发布为准”。

    现身网络

    博文几十分钟后被删

            昨日下午,一则标题为《全城首发:深圳“新国十条”执行细则》的博客出现在深圳某知名房地产网站上,一石激起千层浪,该帖一经发布,立即引起巨大震动。

            博文指出,据深圳权威部门消息,深圳版“国十条”执行细则早于“五一”黄金周之前商讨拟订完毕,目前已呈深圳政府上会审议。博主称:深圳版“国十条”执行细则目前已是尘埃落定、只等正式颁布执行。

            记者随即拨通了博主电话,电话中,博主承认博客为其所写。不过,对于“是如何取得细则内容”的疑问,他以“文章影响太大,晚些时候再说”为由婉拒。随后,记者再查看该网站博客,显示“文章已被删除”,该博文前后共存在仅几十分钟。

            《每日经济新闻》调查得知,该博文作者为深圳知名网络评论员,深圳某知名房地产企业品牌总监。

            有业内人士分析称,所述内容与坊间流传基本一致,极有可能就是细则原文。此外,其特殊的地位和身份,也让该博文内容的可信度进一步加深。

    细则曝光

    外地人纳税不足一年限购一套

            上述博文透露,深圳版“国十条”共包含五方面内容。其中的细则规定,“境外人士和港澳台居民,在本市限购一套自住或自用的商品房,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细则规定:“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总套数限为一套。”这也被业内人士解读为细则最为核心之处。

    避“春交会”

    黄金周前神秘“爽约”

            4月30日,《上海证券报》刊发一条《深圳楼市新政细则今日出台》,引起轩然大波。但最终“细则”爽约。

            知情人士透露,4月29日,深圳房地产研究中心召集了开发商、中介、银行、基金等单位,调研各方对新政看法,参会知情人士称“当时在会场上确实曾表示会在次日公布。”

            据透露,彼时,“细则”便已经成型。上述知情人士介绍,更早前的4月27日,深圳市政府就召开内部研讨会议,会上已基本敲定细则。

            不过,一直到昨日晚间记者发稿为止,细则尚未发布。

            有业内人士分析,国家调控政策出台,紧随而来便是有着深圳房地产风向标之称的春交会。如果深圳细则在春交会前出台,对开发商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深圳方面延后发布,或许是迫于开发商的压力。

            同时,业内人士指出:“按照深圳房地产调控细则前后形势来看,体现了深圳市政府极其不情愿的调控心态。中央决心的坚决和地方的拖沓态势,在这一轮博弈中显得非常明显。”

    限非本地居民

    细则被指“避实就虚”

            博客评论,“从实际的内容看,该细则并没有如传说中的那般残酷”,比如“模糊问题按最严格上限执行”。

            博文分析,“众所周知,深圳是移民城市,‘非本地居民’约占七成以上,他们中的大部分一方面属于潜在的刚需人群,另一方面也是属于购买力较弱的非主流购房人群,细则限制了这部分人群。”

            文章进一步指出,再看细则中对属于本地居民(深户居民)的限制几乎没有,而本地居民(深户居民)恰恰一直是主流的购房群。

            由此,深圳细则的避实就虚的调控心态似乎坦露无疑。因为从本轮“新国十条”政策看,主要的调控措施是抑制投机行为,而深圳却拿购买力相对较弱而数量较多的那部分人“做文章”,太极之术显然高明。

            “一直在嚷嚷,却总没见这个靴子掉下来”,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昨天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他称:“目前四处风传,但是并未正式公布,细则中可能实行的‘一年纳税证明只能购一套房’的规定,因为深圳外来人员比较多,与中央相比实际上更加宽松。”

            深圳市国土局相关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目前尚未任何通知,对于细则会何时公布也无可奉告。内容方面没有任何细则以及相关文件出台,一切以官方发布的消息为准。”

    同步播报

    重点城市房价下半年见顶下调

    社科院发布《房地产蓝皮书》称,二三线地价今年有疯涨可能

    每经记者  张敏  发自北京

            5月5日社科院发布的《房地产蓝皮书》(以下简称《蓝皮书》)称,在当前的房地产调控措施下,今年下半年重点城市的房价将见顶,并缓慢下调。

            《蓝皮书》还建议,企业在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同时,还应交纳相当数量的开发进程保证金。对故意延缓开发进程的企业,将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蓝皮书》表示,供求偏紧将是今年房地产市场的主旋律。自2005年以来,我国的住宅竣工套数一直远远小于住宅销售套数,造成了今年供求偏紧的压力一直存在。

            同时,经济回暖、通胀预期、城镇化进程、开发商资金宽裕等因素也使得今年房价上涨的预期强烈,但不会超过去年23.6%的增幅。

            《蓝皮书》主编、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的政策环境与上述情形十分吻合。因此,今年下半年,重点城市的房价将见顶并缓慢下调,同时,二三线城市房价涨速将减缓并出现调整。

            他还表示,作为此前房价上涨过快的“重点城市”,近期北京出台了最严厉的调控政策,北京市的房价将很难继续上涨。

            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自去年3月以来,全国70个大中城市的房价已经连续13个月保持上涨。

            《蓝皮书》还表示,在陆续有调控政策出台的情况下,今年一线城市的居住地价增长将趋于平稳。同时,在城镇化的推动下,二、三线城市地价有疯涨的可能,亟须得到关注。

    中房协秘书长:

    二套房认定要为改善型留“口子”

    每经记者  张敏  发自北京

            二套房认定细则迟迟未出,昨日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中一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说,二套房细则认定需考虑改善型需求。

            《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您在演讲中提到,合理的改善型需求应该得到政策支持,这涉及到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但按照银监会“认房不认贷”的说法,新政会“误伤”一部分改善型需求,您认为二套房标准应该如何认定?

            朱中一:这是个很难处理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小房子换大房子,旧房子换新房子时,这个口子要开。比如说,上世纪90年代末的公房、房改房都很旧,人均居住面积也很小,这部分人在改善住房状况时,不应该受到政策的限制。

            NBD:释放改善型需求对带动房地产市场的作用有多大?目前市场上的改善型需求约占多大比例?

            朱中一:具体多少我不太清楚,但这个数字比较大。改善型需求是真实存在的、合理的需求,如果释放出来,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的作用是十分明显的。我认为住建部在拟定二套房标准时需要考虑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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