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首例侵权KTV被查封 折射卡拉OK版权困境

    2009-12-25 04:24
    每经记者  刘丹  发自北京

            12月23日中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十几位法警来到福客楼KTV,在福客楼外门上贴上大幅封条。据悉,这是我国首次因侵犯音乐版权而查封KTV经营场所。

            昨日(12月24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以下简称音集协)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公共事务部李袤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类似的官司还有很多,至今多数处于胶着状态。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目前卡拉OK版权保护所面临的困境。

    福客楼侵权被强制查封

            记者从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因福客楼KTV违法使用他人音乐电视作品而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12月23日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查封整个店面。

            据本案原告代理律师介绍,今年3月,福客楼KTV未经权利人授权,以盈利为目的,擅自在其经营的场所内以卡拉OK方式向公众播放30多部音乐电视作品,音集协旗下会员中音传播有限公司将其告上法庭。7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福客楼KTV侵权行为成立。但福客楼KTV一直对判决不予理睬。权利人无奈之下,为了保护自身权益,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从2004年收取背景音乐费,到2007年开始收取(卡拉OK)版权使用费,太原市目前已有超过90%的店家支付费用。”山西省太原市版权局版权处洪处长介绍。

    众多KTV“躲猫猫”

            “躲猫猫”、“打太极”是一些侵权KTV方常用的应对手段。

            一家北京KTV经营者介绍,目前北京这方面的版权维护已经比较正规,但在一些二、三线城市,娱乐场所的商家就很难买账。

            “在山西,侵权播放音乐牟利的KTV不只福客楼一家。我们和那些侵权的KTV事先经过了很多次沟通,但没有效果。”中音传播相关负责人说,他们事先委托音集协与侵权方谈判,但侵权的商家总是回避。

            音集协工作人员小胡曾长期参与权利人与侵权KTV方的谈判,对此很无奈:“其实那些KTV的老总已经意识到自己的侵权行为,他们普遍都有一种心态,能不交就不交,能少交就少交,能缓交就缓交。反正能拖一天是一天。”

            记者了解到,福客楼KTV在被查封之后,经营者已经不知去向。由于社会对侵权者缺乏财产监管机制,加上版权侵权者身份往往比较复杂,给版权维权工作带来了障碍。这也是导致一些侵权损害赔偿流于形式,版权侵权现象屡禁不绝的原因之一。

    起用诉前保全财产方式

            同时,很多KTV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和罚款甚至试图转移财产,这也是目前音集协面临的最大困难。

            “一旦权利人提起诉讼,一些KTV经营者便暗中将财产转移到其他账户,等版权侵权诉讼案的法律程序走完,法院和版权权利人就会发现,此时侵权人已经只剩一个空头账户。”音集协副总干事、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副主任吕文举说。

            音集协于是不得不采取多种措施,起用了财产保全等手段,查封也是其中一项举措。

            今年7月20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原告申请,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执行。“执行当天,共有3家被告账户被查封,这也宣告了安徽省音乐版权维权的全面启动。”吕文举强调,这也是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开展以来,我国首次对被诉的卡拉OK经营场所执行财产保全。

            随后,在各地司法机构支持版权保护行动下,侵权打击力度逐步加大。8月,音集协旗下的北京天语同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侵权为由,将珠海市5家KTV告上法庭。同时,原告音集协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法院分别冻结每家被告银行账户9.5万元,原告在申请财产保全同时向法院提供担保。9月4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执行。

            “虽然这是我国在卡拉OK版权许可工作中刚刚起用的新维权方式,但这是法律的应有之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蒋志培教授认为,起用诉前财产保全手段,将“确保法院的判决能在第一时间顺利执行,真正使音乐权利人的权益得到最佳保护。”

    音集协地位“尴尬”

            另一方面,长期以维权人形象出现的音集协,其收费的合法性也遭到了质疑。

            “音集协属于民间组织,不是法定法人组织,也不是我国权威定价部门,其发布价格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乌鲁木齐市KTV部分经营商就提出质疑。

            新疆一家KTV负责人告诉记者,就算音集协是合法的收费主体,版权代表也不可能将所有的歌曲都授权于音集协。因为任何一个KTV量贩店歌库里的歌曲都分为三大类:受著作权保护的歌曲、超过著作权保护期限或不属著作权保护的歌曲、社会文化遗产歌曲。

            面对疑问,音集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协会是经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成立的我国唯一音像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对音像节目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实施集体管理。

            由于目前市面上的歌曲上百万首,作者非常分散,所以每年音集协会定期召开大会,旗下会员单位,众多歌曲的版权所有者  (国内各大影视集团、传媒、音乐等公司)会与其签署一份授权协议。同时制定一个大家比较认可的收费标准。

            另外,音集协每次官司诉讼,会联系被侵权者作为权利人直接起诉,就是为避免授权关系牵扯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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