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保监会再次对丘博说“NO”

    2009-05-08 02:45
    每经记者  印峥嵘

       去年12月3日,本报曾报道了《违规交易  丘博保险(中国)被保监会处罚》的新闻,最近,此事又有新的发展。根据保监会官方网站公布的消息,丘博保险近日就国外法人能否为其在中国的子公司向国外的保险公司投保做出请示,而保监会经研究后给出了否定的答复。对于丘博(中国)对中国保监会回复的反应,《每日经济新闻》曾多次联系了丘博法务部门的负责人,对方均以开会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丘博的请示遭保监会否决

        据了解,丘博保险(中国)继去年12月因为和境外关联企业违规从事再保险的转出业务被处罚后,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了  《关于保监办函〔2003〕19号的请示》和《关于国外法人是否可为其在中国的子公司向国外的保险公司投保的请示》。

            而根据保监会官方网站的正式回复,保监会研究后表示,国外法人与其在中国境内的子公司,属于相互独立的法人。保监办2003年19号文中针对国外法人在中国的分公司、办事处的投保问题作出的答复,并不适用于国外法人在中国的子公司。

            我国《保险法》第七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保监会表示,《保险法》要求应当向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的情况包含两个条件:第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是境内的法人或组织;第二,办理境内保险,主要指保险标的在境内的保险。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和境外关联企业违规操作溢额再保险受罚后,丘博保险为何要再次请示保监会?本报记者就此专门联系了曾负责过丘博保险宣传事务的安可公关。工作人员肖小姐表示会尽快给出答复。但是晚些时候,她又表示:“我们不是丘博的公关公司,不能作出答复。”

    为获境内业务“试探”保监会?

        本报记者就丘博请示的内容专门采访了多位保险法专家,他们都一致表示国外法人不能为其在中国的子公司向国外的保险公司投保。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表示:“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保险标的在国内、且是国内的法人就必须要向国内的保险公司投保,好比说中国的保险公司没有获得美国的保险执照,怎么能给美国的公司上保险呢?”

            既然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为什么丘博方面要特意向保监会请示?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2月,丘博保险曾因与子公司联邦保险(FederalInsuranceCompany)和太平洋保障(PacificIndemnityCompany)签订溢额再保险合同,违反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除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外,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关联企业从事下列交易活动,即再保险的分出或者分入业务,以及资产买卖或者其他交易”的规定,被保监会处以15万元的行政罚款。

            郝演苏教授曾就此表示,“很多海外再保险机构并非国内持牌的保险公司,因此不能直接在国内经营再保险业务。但它们可以通过在境内注册的关联企业,间接从事境内的保险业务,是一种‘代转包’的性质。这样做的风险很大,如果境外的保险公司没有足够的承保能力还来承担大规模的保险业务,就属于保险皮包公司。”

            保监会对请示做出否定的批复前,就在去年12月,丘博正是因为从事郝演苏教授所提到的“代转包”性质的业务,被保监会处以15万元行政罚款。当时郝演苏教授就表示,溢额再保险应当单独获批,以防止有关联关系的公司通过操作虚拟交易,可以让财务上好看一些,也可以进行内部利益输送,并达到间接从事国内保险业务的目的。

            分析人士表示,和境外关联企业违规操作溢额再保险受罚后,丘博保险又请示国外法人能否为其在中国的子公司直接向国外的保险公司投保,或许带有“上访”的目的和“试探”监管机构的嫌疑。

    丘博(中国)是否具有承保能力?

        丘博的销售人员Jerry表示:“前一次违规被处罚其实是我们在进行内部风险控制时发现的,主动向保监会申报,保监会做出了罚款决定。我们的主要竞争对手是美亚财险。相比之下,美亚财险根本没有承保能力,很多业务都要转移到国外去做。”

            就Jerry所说的申报,记者了解到,去年11月11日,保监会曾针对丘博(中国)与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一事发布公告:“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自发文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与联邦保险和太平洋保障从事再保险关联交易。”但是被处罚是在12月,当时有业内人士表示,丘博实际从事的业务和申报的业务并不相符,这才是被处罚的真正原因。

            关于销售人员承保能力的说法,记者了解到,美亚的注册资本金是6亿元,丘博只有2.2亿元,美亚的承保能力是丘博的3倍。另外丘博此前被处罚正是因为通过与国外关联公司操作溢额再保险,将业务转移到国外所致。

    名词解释

    溢额再保险

        溢额再保险是比例再保险的一种。比例再保险是指以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来确定分出公司自留额与接受公司分保额的一种再保险。比例分保又可分为成数分保和溢额分保。在溢额分保中,分出公司以保险金额为基础,规定每一危险单位的一定额度作为自留额,并将超过自留额的部分即溢额,分给分入公司。分入公司按承担的溢额责任占保险金额的比例收取保费、分摊分保赔款和分保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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