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黄辛旭 每经编辑|裴健如
8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披露了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结果,曝光了部分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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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报内容,这批新能源汽车的主要问题为四大类。
第一类为样车未配备说明书,或个别参数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参数不一致。例如,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的ZLJ5328GJBLBEV纯电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未配备说明书、轮胎生产企业与《公告》参数不一致;广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GXA5032XLCEV纯电动冷藏车的车载实时监控装置型号与《公告》参数不一致。
第二类为样车的外廓尺寸等参数与《公告》申报值的差值超过《公告》允许的误差范围。如,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JL7001BEV71纯电动轿车的轴距、河北洪春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的CHP5010XDYBEV-LZW纯电动电源车的整车高度与《公告》申报值的差值超出《公告》允许的误差范围(1%)。
第三类为样车的油耗等参数超过本企业《公告》申报值。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的BYD7153WT6HEV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在电量保持模式(CS)下,油耗超过本企业《公告》申报值。
第四类为样车的应急窗净面积、侧后防护装置性能等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佛山市飞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FSQ6650BEVGA纯电动城市客车的应急窗净面积不符合GB 13094—2017《客车结构安全要求》;四川南骏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NJA3120EDH32BEV纯电动自卸汽车的左侧防护、后下部防护装置不符合GB 11567—2017《汽车及挂车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要求》。
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的企业,工信部已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了相应的责令整改、暂停或撤销相关产品《公告》、暂停企业相关产品合格证电子信息传送等处理措施。
近期,“速成车”相关讨论热度不减,汽车质量提升成为行业关注焦点。
据“工信微报”8月2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为期一年。
同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关于提升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水平的倡议》,呼吁行业提升汽车生产一致性与质量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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