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公司并表管理指引(试行)》,旨在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维护其稳健运行。
◎该指引明确了并表管理的主体范围和业务范围,为证券公司实施并表管理提供了标准规范和操作指导。
◎此前,证监会已在2020年初批准中金公司、招商证券等6家证券公司实施并表监管试点。
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彭水萍
随着近年来资本市场持续发展,证券行业逐步出现综合化经营发展态势,境内外附属机构持续增加、业务领域不断扩展、复杂程度随之提升,综合化经营面临诸多挑战。
4月1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公司并表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是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维护证券公司稳健运行、防范金融风险跨境跨业传染的重要保障,有助于证券公司更全面、及时、有效地评估证券公司整体风险,对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具有重要的意义。
2016年,中国证监会组织启动了并表监管试点相关准备工作,并在2020年初批准6家证券公司正式实施并表监管试点。
那么是哪6家券商呢?证监会在2020年3月答记者问时透露,2016年6月,证监会修订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提出推动并表监管的中期安排。2017年4月,根据部分证券公司申请,证监会启动证券行业并表监管试点前期工作。
2018年9月、2019年11月,经行业互评和外部专家评审,中金公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华泰证券、中信建投、国泰君安6家证券公司已基本建立能够有效覆盖各类风险、各业务条线、各子孙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初步具备实施并表监管条件。证监会决定将上述6家证券公司纳入首批并表监管试点范围。
招商证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在证监会指导下,招商证券以推进并表监管试点工作为契机,不断强化风险全覆盖管理,加强对境内外子公司的风险垂直管控,推动提升风控数智化水平,在深化并表管理的过程中持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和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助力公司在业务快速发展和资产增长过程中,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招商证券将在前期践行并表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照《指引》落实各项监管要求,持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为证券行业的整体稳健运行和风险管理水平提升贡献积极力量。”前述招商证券人士进一步表示。
在并表管理经历多年的探索后,证监会及各试点券商积累了丰富的实践成果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为《指引》的制定夯实了基础。此次《指引》的发布是证券行业在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前瞻性考量行业发展趋势与潜在风险,对证券公司风险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标准。
记者注意到,《指引》明确并表管理适用于境内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并表管理体系由证券公司及其下设的各级附属机构组成(含境外子公司)。
同时,《指引》根据控制关系和风险相关性确定并表范围,涉及两个方面:并表主体范围方面,一是涵盖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并表范围的机构。二是证券公司对被投资机构不构成控制,但被投资机构所产生的风险和潜在损失足以对证券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也应纳入并表管理范围。并表业务范围方面,明确证券公司应当将纳入并表管理机构的各类表内外、境内外、本外币业务纳入整体并表管理业务范围。
此外,《指引》还明确了并表管理的要素包含了公司治理、业务协同与内部交易管理、风险管理、资本管理等,并对各要素的管理要求做了明确,为证券公司实施并表管理提供了详尽的标准规范和可操作的实践指导。
值得一提的是,考虑到行业实际情况和系统调整等因素,《指引》针对不同类型的证券公司设置了不同的过渡期。一是已正式实施并表监管试点的证券公司,过渡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一年;二是其他下设有境外附属机构的证券公司,过渡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两年;三是其余证券公司过渡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三年。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211300009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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