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规划室主任王翔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税收立法进程,已制定出台10部税收法律,如果加上增值税,现行18个税种中将有14个完成立法,涵盖了绝大部分的税收收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将取得重大进展。
每经记者 李彪 每经编辑 陈星
12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规划室主任王翔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发布会现场了解到,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2月21日至25日在北京举行。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代表法修正草案、增值税法草案等;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渔业法修订草案等。
2022年12月和2023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增值税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决策部署,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作了进一步的完善。
记者注意到,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规范立法授权,对有关内容改由在法律中直接作出规定,或者经清理规范后纳入税收优惠范围。二是,完善税收优惠相关规定。三是,做好与关税法等有关法律的衔接。
王翔介绍,完成增值税法立法,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重要一步。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税收立法进程,已制定出台10部税收法律,如果再加上增值税,现行18个税种中将有14个完成立法,涵盖了绝大部分的税收收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将取得重大进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下一步,宪法法律委、法工委将与有关方面一道,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有关税收立法进程,把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落实好、完成好,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王翔介绍,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于1993年,并于2017年、2019年作了两次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实践中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例如交易活动中商业贿赂多发,一些平台经营者利用数据、算法和平台规则等实施网络不正当竞争,迫切需要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完善。
拟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总结监管实践经验,统筹活力与秩序、效率与公平,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修订草案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反不正当竞争总体要求。二是,完善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规定。完善规制混淆行为的情形,强化商业贿赂治理,加强对网络不正当竞争的规制。三是,健全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和处罚制度,丰富监管措施,科学设置处罚额度。
民营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党中央高度重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牵头起草,国务院提请审议。
王翔表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利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依法平等对待、平等保护,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应遵循的原则和总体要求,保障公平竞争、改善投融资环境、支持科技创新、注重规范引导、优化服务保障、加强权益保护等各方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对于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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