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实施五大专项行动,具体金融支持包括,针对生猪、奶类、牛羊肉生产和“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拓宽贷款抵质押物范围,扩大信贷投放规模等等。
每经记者 张寿林 每经编辑 张益铭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记者了解到,《通知》提出,实施五大专项行动,具体金融支持包括,针对生猪、奶类、牛羊肉生产和“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拓宽贷款抵质押物范围,扩大信贷投放规模等等。
记者获悉,下一步,人民银行组织推动金融系统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信贷政策指导,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资源向“三农”领域倾斜,持续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
《通知》提出,实施五大专项行动。一是实施金融保障粮食安全专项行动,拓展粮食生产、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金融服务场景,创新高标准农田和设施农业建设的融资模式,深化种业振兴和农业科技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种业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和再融资。
二是实施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效专项行动,继续落实对重点帮扶县的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研究谋划过渡期结束后的常态化金融帮扶机制。扎实做好定点帮扶工作。
三是实施金融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运用信贷、债券、股权、租赁等融资渠道,拓宽抵质押物范围,盘活农村资产资源,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民增收致富。积极对接县域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融资需求,挖掘农村地区流通节点数据要素作用,助推供应链资金流、商流、物流深度融合,促进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
四是实施金融支持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开发人居环境贷款产品,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金融支持。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金融保障,支持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五是实施金融赋能乡村治理专项行动,创新金融支持农文旅融合模式,促进金融服务与弘扬和培育良好家风乡风融合。加强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健全乡村振兴领域数字一体化平台,整合涉农信息,支持数字乡村建设。
记者注意到,2023年末,人民银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56.60万亿元,比年初新增7.43万亿元,同比增长14.9%。其中,农村贷款余额47.26万亿元,比年初新增6.32万亿元,同比增长15.2%;农业贷款余额5.84万亿元,比年初新增7474亿元,同比增长15.4%;农户贷款余额16.86万亿元,比年初新增1.88万亿元,同比增长12.5%。
业内专家指出,当前,涉农贷款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总量持续扩大。截至2024年5月末,涉农贷款余额60万亿元,同比增长12.1%,高于各项贷款增速3.1个百分点。二是占比不断提升。截至5月末,涉农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为25%,较2021年末提升2.1个百分点。前5个月涉农贷款新增3.6万亿元,占各项贷款增量的比重为31.4%,较2021年全年水平提升6.8个百分点。三是利率稳步下行。5月,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利率3.67%。其中,企业贷款利率3.7%,较2021年全年平均水平下降0.91个百分点,处于历史低位。
分类看,截至5月末,农村贷款、农业贷款、农户贷款余额分别为50.3万亿元、6.4万亿元、17.7万亿元,同比增长12.5%、14.2%、10.7%;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分别为20.9%、2.6%、7.4%,较2021年末分别提升1.7个、0.2个、0.3个百分点。
从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看,记者注意到,近年来,人民银行研究制定一系列金融支持措施,强化乡村振兴领域金融要素保障。
2019年,人民银行牵头五部门谋划并出台《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明确至2020年、2035年和2050年分阶段工作目标,具体提出坚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明确金融支持重点、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健全多渠道资金供给、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和加强组织领导等七方面工作方向。
2021年,人民银行牵头六部门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对调整优化金融帮扶政策,做好与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有效衔接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包括加大重点领域的金融资源投入、丰富服务乡村振兴的金融产品体系、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能力、持续完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强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激励约束等方面。
近年来,人民银行连年根据中央一号文件出台金融领域配套政策,明确工作重点和要素保障机制。其中,2023年牵头五部门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锚定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建立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此外,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1年牵头六部门针对性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助力补足“三农”领域突出短板。
从货币政策推进乡村振兴角度看,货币政策工具在总量、结构、价格等多方面发挥引导功能,强化涉农资金来源保障。
一是在总量层面,2021年以来,人民银行7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合计2.5个百分点,释放长期流动性超5万亿元,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对“三农”领域实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包括: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执行5%的最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对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执行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达标县支行、未达标县支行享受的优惠幅度分别为3个、1个百分点。
二是在结构层面,通过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激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并不断调整优化工具措施和政策额度,更好发挥牵引带动作用。2023年以来,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2500亿元,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利率各0.25个百分点。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并将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末。截至一季度末,累计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供激励资金554亿元,支持其增加普惠小微贷款3.3万亿元;截至5月末,全国支农、支小再贷款余额分别为6718亿元、16803亿元,再贴现余额为5931亿元。
三是在价格方面,深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人民银行于2019年8月推动改革完善LPR报价形成机制,所有金融机构贷款定价均在LPR基础上加减点形成,畅通政策利率向市场利率传导渠道。2023年以来,引导公开市场操作和MLF中标利率分别下降0.3个、0.45个百分点,带动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分别降低0.3个、0.45个百分点。
记者获悉,下一步,人民银行组织推动金融系统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信贷政策指导,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资源向“三农”领域倾斜,持续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
一是完善机制。不断优化完善政策体系,加强顶层设计,推动金融系统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支持。引导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结合自身职能定位、业务特色深耕“三农”领域业务,持续完善业务结构。加快健全大中型银行“三农”金融服务专业化工作机制,强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支小定位,分省分类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坚持可持续发展,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避免行政化干预对市场机制造成扭曲。继续牵头做好中央金融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督促各金融单位落实好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帮扶责任,持续加大在资金投入、人才支持和帮扶政策等方面的倾斜力度。
二是扩大总量。加大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乡村振兴信贷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小微、绿色金融债券,拓宽可贷资金渠道。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更好发挥金融与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工作合力,有效分担金融机构涉农信贷风险,形成可持续的金融支持长效机制。
三是突出重点。聚焦粮食安全、种业振兴、乡村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市民、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强化金融资源倾斜,丰富金融服务场景供给。继续支持有基础、有意愿的地区开展普惠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发挥绿色金融引领作用,丰富林业碳汇金融产品,支持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增收。
四是强化服务。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单设服务通道、单授审批权限、单独资金定价,提高涉农主体融资服务可得性和适配性。大力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深化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强化科技赋能,促进资金流、物流、商流、信息流深度融合。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增强农村居民金融服务获得感和满足感。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建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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