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认为,ST爱康未充分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相关回复不准确、不完整。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邹承慧(代行董秘职责)、董事兼高级副总裁田野也违反了有关规定,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每经记者 黄鑫磊 每经编辑 董兴生
4日,ST爱康(SZ002610,股价0.58元,市值25.98亿元 即爱康科技)公告称,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15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据悉,今年4月15日,ST爱康代行董秘职责的董事长邹承慧在深交所互动易回答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有ST风险”提问时,直接回复“目前公司不存在被ST的风险”。
而据4月29日公告,根据ST爱康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三年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亏损4.06亿元、亏损8.34亿元和亏损8.26亿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亏损5.40亿元、亏损6.95亿元和亏损7.45亿元,均为负值。
与此同时,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说明段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ST爱康上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第(七)项和第(四)项规定,因此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于4月30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5月6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自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爱康科技”变更为“ST爱康”,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对此,ST爱康在公告中称,截至目前,公司管理团队和经营团队稳定,主业业务按规划有序开展,在手订单量充足,债权债务正常履约。因此,管理层认为,公司在新的经营年度及未来发展中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问题。
ST爱康还表示,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加强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并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履行公司对子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监管。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对子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财务、重大事项或交易、法律事务及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然而,警示函披露,浙江证监局认为,ST爱康未充分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相关回复不准确、不完整。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邹承慧(代行董秘职责)、董事兼高级副总裁田野也违反了有关规定,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三者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三者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意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还要求三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浙江证监局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举措。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自5月6日复牌至今,ST爱康股价已连续21个交易日跌停,连续1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累计跌幅达67.05%。
4日,ST爱康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称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根据有关规定,若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公司股票将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4115742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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