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胥帅 每经编辑 董兴生
4月10日晚间,藏格矿业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钾肥”)于2024年4月9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格尔木市税务局下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
根据《通知书》内容,藏格钾肥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锂业”)为关联企业,2021年至2023年,藏格钾肥向藏格锂业销售卤水,与地区其他纳税人卤水销售价格相比,藏格钾肥卤水销售价格明显偏低。
根据法规,藏格钾肥应当补缴增值税和资源税等相关税金。要求藏格钾肥在收到《通知书》后15日内,将卤水销售额调整应补缴的增值税、资源税及其他税费和滞纳金及时缴纳入库。
根据《通知书》相关内容,经公司初步测算,藏格钾肥2021年至2023年需补缴增值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各项税费共计3.98亿元,缴纳滞纳金共计8171.96万元,合计缴纳4.8亿元。
不过,藏格矿业表示,藏格钾肥向藏格锂业销售卤水事项补缴税费后,藏格锂业将产生增值税留抵退税1.23亿元,企业所得税退税1.42亿元。藏格钾肥补缴税费与藏格锂业企业所得税退税后,预计影响公司2024年度损益约2.14亿元,具体会计处理结果及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公司将积极配合税务局按照《通知书》要求及时缴纳各项税款及滞纳金,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藏格矿业披露的业绩,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2.3亿元,同比下降36.22%;净利润34.2亿元,同比下降39.52%。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4112931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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