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寓类非住宅,《通知》表示,对购买公寓类非住宅实际用于居住且为首套刚需的,水电气暖收费价格参照住宅标准执行。
每经记者 王佳飞 每经编辑 陈梦妤
3月28日,沈阳市房产局、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首套利率下限降至3.8%、二环外不限购、公寓类非住宅水电气暖收费价格将参照住宅标准执行等措施。
值得留意的是,沈阳明确了房贷利率下降到3.8%是针对首套房的,且目前只有二季度适用。
《通知》规定,实施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二季度起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一季度的LPR-40BP调整为LPR-50BP,即由3.9%降至3.8%。需要注意的的是,该政策4月1日起至6月30日有效。
沈阳市房产局在解读中表示此举意在“减轻首套购房家庭资金压力。”
《通知》还优化了限购区域,为了满足青年人、新市民刚性购房需求,优化限购区域,“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明确继续对和平、沈河、铁西、皇姑、大东、于洪等六区(不含二环外)实施限购政策。
针对公寓类非住宅,《通知》表示,对购买公寓类非住宅实际用于居住且为首套刚需的,水电气暖收费价格参照住宅标准执行。解读称这是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辽政发〔2023〕1号)要求,对支持公寓类非住宅去库存政策措施予以落实。
此外《通知》还表示,明确以重点监管额度和企业信用评价为依据,动态调整监管资金比例,实施差异化、精细化管理。沈阳市房产局在解读中透露,沈阳将出台优化调整后的《沈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通知》还明确了科学安排土地供应,即合理制定年度土地储备、出让计划。结合已供土地开发利用及市场库存情况,科学确定供地总量、容积率、商住比和出让时序,采取清单化、滚动式供应土地。
从统计来看,1-2月沈阳市房地产市场依旧呈现下行趋势。
根据沈阳统计局,1-2月沈阳市住宅投资29.4亿元,下降30.4%;商业营业用房投资2.6亿元,下降34.9%;办公楼投资1.1亿元,增长58.1%。住宅施工面积3941.2万平方米,下降12.2%;商业营业用房施工面积727.1万平方米,下降4.5%;办公楼施工面积240.5万平方米,下降1.8%。新开工面积3.8万平方米,下降90.1%。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2.4万平方米,下降90.4%;商业营业用房新开工面积1.4万平方米,增长52.3%。
资金方面,本年到位资金92.7亿元,下降24.5%。其中,国内贷款30.9亿元,增长89.1%;自筹资金18.3亿元,下降48.8%;定金及预收款29.3亿元,下降35.3%;个人按揭贷款13.6亿元,下降45.9%。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3月29日通过微信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此次沈阳政策具有积极的信号意义,也说明二季度部分城市继续在宽松方面加码。”
值得留意的是,沈阳明确了房贷利率下降到3.8%是针对首套房的,且只有二季度适用。“换而言之,随着全国70城房价指数的反弹,后续省会城市3.8%的利率可能会减少。至少从此类利率的定价规则看,目前只有沈阳、大连、长春、贵阳这四个二线城市有可能维持3.8%利率或利率下降。这也要求各地认识到利率走势,积极争取优惠利率。”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11394638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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