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科技发布澄清公告称,孙素淑系安信证券员工,2016年5月登记为保荐代表人。孙素淑于2011年1月与马琳杰签署《泰坦项目委托投资协议》,2021年7月与马琳杰签署了《泰坦项目收益分配协议》,两个协议约定了收益分享和亏损共担的相关条款,并未对马琳杰持有公司的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股权所有权、分红权、处置权等股东权利进行限制和要求,并非由马琳杰代其持股。
每经记者 朱成祥 每经编辑 魏官红
3月15日,每日经济新闻发布《泰坦科技IPO疑涉代持事件追踪:一保荐代表人或隐名投资,代持人欲改代持为债权关系;保代否认参与投资》一文。
3月16日,泰坦科技(SH688133,股价132.9元,市值112亿元)开盘后持续走低,尾盘有所拉升。截至收盘报132.90元/股,下跌5.48%。
3月16日晚间,泰坦科技发布公告称,第一时间关注到上述报道并立即展开了认真核实。对于文中所述孙素淑保荐代表人身份,泰坦科技核实后称,孙素淑系安信证券员工,2016年5月登记为保荐代表人。对于孙素淑是否参与隐名投资等,泰坦科技提及,孙素淑于2011年1月与马琳杰签署《泰坦项目委托投资协议》,2021年7月与马琳杰签署了《泰坦项目收益分配协议》。泰坦科技认为,“并非由马琳杰代其(指孙素淑)持股”。
根据每日经济新闻此前报道:近日,据其提供的分配协议等材料,安信证券保荐代表人孙素淑(网名“素素”)或参与此次隐名投资。需要注意的是,孙素淑虽是保荐代表人身份,但并没有参与泰坦科技IPO项目,安信证券也非泰坦科技主办券商。
对于孙素淑保荐代表人身份,泰坦科技在核实后称,孙素淑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2011年9月登记成为证券从业人员,2016年5月登记为保荐代表人。
孙素淑于2011年1月与马琳杰签署的《泰坦项目委托投资协议》,其中约定:“就收益分配,投资净收益率在原投资额100%-200%之间的部分,上述人员或主体获得60%,马琳杰获得40%,投资净收益率在原投资额200%以上的部分,上述人员或主体获得50%,马琳杰获得50%;若投资失败,上述人员或主体承担全部损失的70%,马琳杰承担全部损失的30%。”
2021年7月,孙素淑与马琳杰签署了《泰坦项目收益分配协议》,其中约定:马琳杰将原始出资额按照2.2倍进行返还分配,并向其分配其余所有投资收益的50%。
泰坦科技称,两个协议约定了收益分享和亏损共担的相关条款,并未对马琳杰持有公司的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股权所有权、分红权、处置权等股东权利进行限制和要求,并非由马琳杰代其持股。
此外,泰坦科技2019年、2020年IPO保荐机构分别为光大证券、中信证券。孙素淑未在两家保荐机构任职。另据孙素淑出具的说明,其与泰坦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股东不存在股权或权益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另外,孙素淑与泰坦科技IPO所聘请的中介机构不存在聘用关系、股权或权益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关于马琳杰的持股情况,泰坦科技称,马琳杰入股公司之前即2011年在河北产业投资任投资经理职务,向徐辉(化名)、孙素淑等几名朋友说明其于投资公司工作,拥有较多的投资机会,若有闲置资金可以提供给其使用,若其投资产生收益的,将给予40%-50%不等的收益分成。
马琳杰于2011年、2012年与委托投资对象签署了《泰坦项目委托投资协议》;2021年7月,马琳杰与委托投资对象签署了《泰坦项目收益分配协议》。泰坦科技2020年IPO时,马琳杰持有公司35.48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6204%,非泰坦科技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年11月,马琳杰完成所有股票减持后,按照《委托投资协议》约定的投资收益分配方式,分别将投资收益款项分配给委托对象。同时,与徐辉就分配金额产生了纠纷。
泰坦科技表示,此事系马琳杰与徐辉之间的个人纠纷,与上市公司无关,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影响。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刘国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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