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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商客户经理挪用2亿多元炒股案新进展:同伙隐姓埋名境外潜逃20年被抓获

    每日经济新闻 2023-03-06 22:16

    券商客户经理吴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客户资金2亿多元炒股致亏损,案发后吴某因涉嫌职务侵占被浦东警方一举抓获,其同伙徐某隐姓埋名境外潜逃20年,于2022年12月被遣送回国移交给浦东警方。

    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叶峰    

    上海某证券公司的客户经理吴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客户资金2亿多元炒股致亏损,并卷款360多万元逃跑的案件又有了新的进展。近期,“警民直通车上海”发布了一则消息显示,在吴某被依法判决后,其同伙徐某隐姓埋名境外潜逃20年,于2022年12月被遣送回国移交给浦东警方。警方将于近期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同伙境外潜逃20年试图花重金洗白身份终被识破

    “警民直通车上海”发布的消息称,2002年3月某证券公司管理人员至浦东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报案称,其公司经理吴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后经浦东警方调查发现,1999年至2002年期间公司经理吴某联合社会人员徐某等人,通过吴某的职务之便擅自使用其他公司存入的资金2.1亿元进行股票买卖,徐某抛售股票共累计取款600余万元。

    案发后吴某因涉嫌职务侵占被浦东警方一举抓获并被浦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而徐某于案发前通过非法途径携款潜逃至东南亚某国,浦东警方随即对其采取上网追逃措施。

    虽然嫌疑人已经潜逃国外,办案民警换了一波又一波,但警方始终未曾放弃对徐某的追捕,期间曾多次走访徐某家属,建议家属规劝对方回国自首,同时积极争取当地警方的协助,调查徐某在境外的行踪。

    2022年“猎狐”专项行动以来,警方通过国际刑警组织渠道获悉一条重要线索徐某疑似化名邓某在东南亚某国生活,经过我国驻外警务联络官多方比对和排查,警方最终确定邓某就是潜逃境外的徐某。于是,在公安部以及市局统一指挥下,经侦支队民警立即赶赴东南亚某国开展追逃工作,后在多方协调下,徐某在居住地被当地警方一举抓获,并于2022年12月被遣送回国移交给浦东警方。

    到案后,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交代,当年潜逃国外后,徐某一直东躲西藏,巨大的精神压力让他夜不能寐。“每天晚上都睡不着就怕警察突然冲进来抓我”。

    这20年来,由于生怕暴露真实身份,他始终不敢跟家里联系,没有身份的他工作也极不稳定,在携带的赃款挥霍一空后,他只能化名邓某,在东南亚某国当地打工谋生。然而精神和生活上的压力早已让他不堪重负,为了彻底逃避警方的追捕,他还试图花重金为自己洗白身份,想不到最终还是被警方识破。

    目前,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将于近期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警方提示,海外不是法外,警方奉劝那些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的境外在逃人员,切勿心存侥幸、执迷不悟,应当认清形势、珍惜机会,早日投案自首。

    吴某携妻儿逃跑被抓时身上只有十几块钱

    再来回顾一下前述提到的吴某。根据上海高院2017年3月公布的信息显示,1968年出生的吴某,原系上海某证券公司营业部客户经理。1997年12月至2002年3月,中国港湾建设集团、上海叠加物业公司等单位累计向吴某所在的证券公司存入资金人民币2亿多元并委托投资。

    期间,吴某利用担任证券公司营业部客户经理的职务之便,伙同他人擅自使用上述资金买卖股票牟利,并采用撤销指定交易等方式,将买入金额共计人民币5000多万元的股票转出至其他证券公司营业部进行操作,并从其控制的证券公司资金账号中提取现金共计人民币2000多万元,归其个人使用。

    2002年3月11日至14日,吴某因炒股投资亏损数千万,遂将其挪用资金购买的股票全部抛售,后携款人民币360多万元潜逃。

    事先,吴某通过女友任某,用杨永青的化名办了一张外省身份证。然后,吴某以出门旅游为由,带着妻儿逃到了河南驻马店,并在任某和当地男子程某的帮助下,用假身份在当地落脚,吴某这才把出逃的真相告诉了妻子。起初吴某安慰妻子,身边的这些钱,足够他们躲避风头。然而,程某得知吴某“来路不正”后,不断以威胁、恐吓的手段向他勒索。

    吴某实在不堪忍受,又带着妻儿和任某逃往山东烟台,用剩下的钱开了家饭店。然而饭店开办不久就遇上了“非典”,随即又在当地的拆迁中利益受损。吴某苦于负罪在身,不敢用假身份合法主张自己的权益,用于饭店装修等投资的200多万元又打了水漂。最终,潦倒的吴某迫于生计,只得靠在物流公司当快递员打工谋生。至其被警方抓获时,正在送快递的他,身上只有十几块钱。

    2016年11月24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以被告人吴某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提起公诉。当年12月27日,浦东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作为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客户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后将部分资金非法占为已有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分别构成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被告人吴某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

    综合本案被告人吴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挪用资金罪和犯职务侵占罪,两罪并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21110183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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