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袁园 每经编辑 廖丹
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涉嫌受贿、隐瞒境外存款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滨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王滨,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王滨利用担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党组副书记、副行长,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后更名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王滨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隐瞒不报境外存款,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滨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2022年1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王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2年9月1日通报,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滨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王滨生于1958年11月,1983年毕业于黑龙江商学院商业经济专业,获得学士学位;1996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货币银行学专业,获得硕士学位;2005年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2018年开始出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董事长,交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建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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