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银保监会发布《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据悉,《规则》首次提出要求保险公司披露分红实现率指标,同时取消高、中、低三档演示利率表述,调低演示利率水平。
每经记者 袁园 每经编辑 马子卿
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1月4日,银保监会发布《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规则》明确要求,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均应制定产品说明书,并应当按照保险产品的设计类型,对产品宣传材料、保障水平、利益演示等内容进行详细披露,充分揭示产品的长期属性和各类风险特征,并明示交费方式、退保损失等产品关键内容。
《规则》共八章三十二条,逐章对普通型保险产品、分红型保险产品、万能型保险产品、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以及其他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作出明确规定。
例如,对于分红型保险产品,《规则》明确了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公开披露信息、红利通知、回访等方面要求。同时,首次提出要求保险公司披露分红实现率指标,同时取消高、中、低三档演示利率表述,调低演示利率水平。
“《规则》首次提出要求保险公司披露分红实现率指标,同时取消高、中、低三档演示利率表述,调低演示利率水平。”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高、中、低三档演示利率表述,调整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为两档演示,并调低演示利率水平,一方面与市场利率长期走低趋势相符;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引导行业关注自身利差损风险的同时,合理引导保险消费者预期。
上述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学习借鉴国际监管经验,要求保险公司披露分红型产品的红利实现率,有助于提升分红型保险的透明度,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此外,《规则》还要求,保险公司销售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产品说明书。其中,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说明书和其他宣传材料中演示保单利益时,应当根据要求演示产品未来的利益给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规则》是《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配套文件。
2022年11月17日,银保监会制定并发布了《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完善内部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机制,披露材料由保险公司总公司统一负责管理,保险公司不得授权或委托个人保险代理人自行修改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
彼时,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在同步研究制定《关于印发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的通知》,对不同设计类型的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要求进行重新梳理并细化,以便消费者更全面、清楚地了解保险产品的功能作用,便于消费者更好的选择保险产品。
如今,《规则》的发布正是对上述工作的落实。上述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则》做为《办法》的配套文件,通过明确各类型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全面规范保险公司产品信息披露行为,加大公司信息披露力度,不断提升保险产品的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按照《规则》的披露要求,保险产品的信息将变得更加透明。”有业内人士在跟记者交流时表示,简单来说就是,消费者了解产品信息将变得更方便,可以自主参考产品的披露信息决定是否投保和续保。
据悉,《规则》自2023年6月30日起施行。《规则》施行之日起,保险公司报送银保监会审批或者备案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应当符合本规则要求。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500575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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