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因短线交易违法行为,金陵体育副董事长李剑峰或被罚50万

    每日经济新闻 2022-12-26 22:41

    ◎江苏证监局认为,李剑峰作为金陵体育持股5%以上的股东、副董事长、董事,2020年5月26日至2021年1月19日期间,其本人、其女李佳、其母施美华、其父李春荣多次买卖金陵体育股票的行为,导致李剑峰违反了法律规定,构成短线交易违法行为。因此,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李剑峰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每经记者 程雅    每经编辑 梁枭    

    今日(12月26日)晚间,金陵体育(SZ300651,股价22.39元,市值28.83亿元)发布公告称,副董事长、董事李剑峰于12月26日收到江苏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11月23日,李剑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短线交易金陵体育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李剑峰立案调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早在2021年12月6日,金陵体育就曾公告,深交所对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李剑峰的短线交易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

    此前已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据金陵体育2021年年报披露,李剑峰出生于1976年,现任金陵体育副董事长、董事,金陵置业执行董事、总经理,紫京城美食汇馆、紫京城美酒汇馆经营者。

    2017年5月9日,金陵体育成功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锁定期满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抛出减持计划。

    2020年7月8日,金陵体育发布公告称,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春荣、施美华夫妇及其子李剑峰、李剑刚关于减持金陵体育股份计划的告知函,上述四人计划在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协议转让等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772.48万股,即不超过金陵体育总股本比例的6%。

    2021年1月13日,金陵体育披露减持完毕公告,李剑刚未曾减持,李春荣持股比例由21.71%下降至18.96%,李剑峰持股比例由19.56%下降至17.73%,施美华持股比例由3.00%下降至2.62%,上述三人合计减持股份比例为4.96%。

    但在这期间,却出现了一些“插曲”,李剑峰发生违规短线交易行为即发生在此次减持过程中。

    李剑峰之女李佳于2020年5月26日、5月27日累计买入20.56万股金陵体育股票,交易金额合计535.9万元;李剑峰于2020年9月2日至10月13日期间累计卖出97.73万股金陵体育股票,交易金额合计2953.69万元。

    而李剑峰卖出金陵体育股票的行为,发生在李佳买入后的六个月内,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2021年12月6日,深交所对李剑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或被江苏证监局罚款50万

    11月23日,李剑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短线交易金陵体育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李剑峰立案调查。

    经调查,2020年5月26日、27日李佳长城证券信用账户累计买入金陵体育20.56万股;2020年12月22日施美华长城证券信用账户累计买入金陵体育4万股。

    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期间,李剑峰、李春荣、施美华按照前期上市公司发布的减持股份计划公告,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多次卖出公司股票,上述三人广发证券账户累计卖出金陵体育642.04万股;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1月19日,李佳将前期长城证券信用账户买入的金陵体育卖出,累计卖出金陵体育数量20.56万股。

    自2020年5月26日至2021年1月19日期间,李剑峰、李佳、施美华、李春荣多次买卖金陵体育,区间内违规成交股数为24.56万股,违规交易金额为717.4万元。

    江苏证监局认为,李剑峰作为金陵体育持股5%以上的股东、副董事长、董事,2020年5月26日至2021年1月19日期间,其本人、其女李佳、其母施美华、其父李春荣多次买卖金陵体育股票的行为,导致李剑峰违反了法律规定,构成短线交易违法行为。因此,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李剑峰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50075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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