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财险保险业务资产包挂牌转让的底价为21.14亿元,包括天安财险的资产、负债及保险业务。
◎披露内容显示,受让方须采用“员工自愿抉择就地转换、承认工龄”的原则,无条件接受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在职员工和劳务派遣用工。
每经记者 涂颖浩 每经编辑 陈旭
6月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获悉,天安财险保险业务资产包正进行挂牌转让,转让底价为21.14亿元,包括天安财险的资产、负债及保险业务。
据了解,该转让已经过天安财险接托管临时联合党委会议批准。据披露,保险业务资产包资产总计144.01亿元,负债合计152.55亿元。
自2020年7月17日起,银保监会依法对天安财险、华夏人寿、天安人寿、易安财险、新时代信托、新华信托等6家机构实施接管,接管期限为一年。银保监会去年发布公告称,对上面几家公司的接管延长一年,自2021年7月17日起至2022年7月16日止。
据了解,该项目仅接受两类意向受让方查阅商业信息,第一类虽不是财产险公司,但其拟作为战略类及以上的投资人(持股比例大于等于15%)发起设立一家新的财产险公司,并由该新公司作为最终受让方;第二类为根据中国法律合法组建并存续的财产险公司。
本次交易接受单一主体(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财险公司)受让和联合体(依法设立且具备发起设立财险公司资质的企业法人联合体)受让。
单一主体须符合《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关于受让保险业务的规定与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关于保险公司股东资格的规定与要求。
其他披露内容显示,受让方须采用“员工自愿抉择就地转换、承认工龄”的原则,无条件接受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在职员工和劳务派遣用工。
此外,本次转让标的在过渡期内产生的资产负债变化原则上由受让方承担。对于转让方在过渡期内通过证券交易市场主动处置的股票资产,转让方向受让方按照被处置股票于交易基准日的账面价值支付等额现金后即视为完成该等资产的交割。
根据银保监会2020年7月发布的公告,天安财险、华夏人寿、天安人寿、易安财险、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接管条件,新时代信托、新华信托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接管条件,为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银保监会决定对上述六家机构实施接管。
依照法律规定,银保监会派驻接管组。从接管之日起,被接管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停止履行职责,相关职能全部由接管组承担。接管组行使被接管机构经营管理权,接管组组长行使被接管机构法定代表人职责。
接管组依据相关法律委托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组建六个托管组,按照托管协议分别托管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业务。
2021年7月,银保监会决定,延长天安财险等6家机构接管期限一年,自2021年7月17日起至2022年7月16日止。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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