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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罕见!国通信托替逾期主体发售新信托产品,结果又逾期了

    每日经济新闻 2021-12-30 19:45

    ◎2017年,国通信托为融资方绿茵湖置业发行了方兴299号信托计划。这一产品在3年后的2020年1月开始陆续到期,在兑付了第一期的7580万元后因流动性紧张出现了逾期。而在方兴299产品已出现兑付逾期以后,一款名为“方兴1201号”的产品却处于募集期间。这个产品与方兴299号信托计划为同一融资方,也是国通信托发行的。而1201号到期后,融资方无法按时兑付,导致产品至今逾期将近一年。

    每经记者 涂颖浩    每经编辑 廖丹    

    一个已逾期的债务主体,信托公司还会为其发售新的信托产品吗?正常的答案是不会,但这却真实地发生在国通信托身上。

    2017年,国通信托为融资方绿茵湖置业发行了方兴299号信托计划。这一产品在3年后的2020年1月开始陆续到期,在兑付了第一期的7580万元后因流动性紧张出现了逾期。

    然而有意思的是,在方兴299产品已出现兑付逾期以后,一款名为“方兴1201号”的产品却处于募集期间。这个产品与方兴299号信托计划为同一融资方,也是国通信托发行的。而1201号到期后,融资方无法按时兑付,导致产品至今逾期将近一年。

    对于方兴299号已逾期的情况下为何还会继续发行方兴1201号产品,方兴1201号最新兑付进展等问题,每经记者采访了国通信托,但截至发稿,未获对方正式回复。

    融资主体已逾期,国通信托仍为其发行新产品

    2017年1月20日至3月24日,国通信托分六期发行了方兴299号都匀绿茵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简称“方兴299号”),总规模2.996亿元,各期期限为3年,融资方为都匀市绿茵湖产业园区建设开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绿茵湖置业”)。

    投资者提供的信息显示,这一信托计划在2020年到期,第一期兑付了7580万元。但是在2月中旬,国通信托发布的延期公告却称,国通信托于2020年2月14日收到绿茵湖置业出具的《关于申请延期付款的函》,因公司流动性紧张,加之疫情严重,绿茵湖置业目前资金周转困难,暂无足额资金支付债务款项,申请延期付款。国通信托也决定相应延长方兴299号期限6个月。

    不过有意思的是,就在299的延期过程中,一款名为方兴1201号信托计划正在募集当中。两者有相同的融资主体,均为绿茵湖置业。

    2020年1月10日,国通信托发行的方兴1201号应收账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简称“方兴1201号”)宣告成立。此后几个月里,方兴1201进行了多轮募集。

    就有投资者向记者表示,其在2月和3月分两次买入过该产品,但是从来没有人告知融资主体在其他产品上已出现逾期。直到如今自己手上的1201产品已经快一年都没完成兑付,才发现上一个产品中,融资主体已经逾期了。

    据悉,方兴1201号总规模2.5亿元,共成立18期,期限12个月。2021年1月方兴1201号陆续到期,但产品却未按期兑付。

    有投资者向记者表示:“国通信托于2021年1月11日公布延期方案,将该产品延期至2021年8月10日,在未按照延期方案兑付本息的情况下,在2021年6月4日又公布新的延期方案,将该项目延期至2022年5月31日。”

    信托老兵:罕见!融资主体逾期,相关产品应暂停

    方兴299号宣布延期后,国通信托是否应叫停方兴1201号的后续发行?融资主体的其他融资渠道又是否会受到影响?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强律师表示,如果方兴1201号产品在发行时,融资主体的风险已经在市场上充分暴露,那么信托公司就应该谨慎为其发行新产品。

    一位从事信托业十年的信托老兵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替逾期的公司发行新产品在业内十分少见。如果融资主体发生逾期,相关产品应该会全面暂停,如果是融资类业务,一般会有交叉违约条款,即一个项目违约,会导致融资主体其他项目也同时宣告提前结束。

    上述信托人士称,理论上讲,逾期对项目的影响很大,会起到很大的警示作用。“出现逾期,大家都会比较注意,这是判断融资主体信用状况一个很好的观察窗口。融资主体跟一家金融机构的合作出现违约,其他金融机构都会很谨慎地给这家公司继续做融资。”

    国通信托是否应向方兴1201号投资者披露融资主体逾期情况?

    一位信托业资深分析师对记者表示,如果两个产品之间有直接关联,一般来说信托公司是有必要披露的。所谓的有直接关联,是指会影响到信托资金安全。如果存在关联而不进行披露,一旦遭受资金损失,信托公司难辞其咎。

    张强律师也表示,信托公司有责任和义务向投资者补充披露融资主体的风险状况,尤其要披露可能会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风险性事件。

    律师:信托公司应关注融资方风险暴露时点

    替逾期主体发行新的信托产品,新产品再次逾期,国通信托有无问题?

    张强律师表示,如果在产品成立时,融资方的风险还没有在市场上显现出来,那就很难断定信托公司有多大责任,除非能够获取信托公司全面的内部尽调以及审批决策流程等资料,才有可能知道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行为,如果没有这样的手段,仅依据外部的信息,很难判断。

    金融信托领域资深律师唐春林告诉记者,信托产品从发行成立至到期兑付,信托公司事前、事中、事后都有一系列相应的义务。信托产品成立前,信托公司要对交易模式进行评估,判断其能不能有效地缓解风险,如果事前工作到位,产品成立在流程上应该没有问题;

    其次,信托产品成立后,信托还要进行跟踪管理,如果遇到产品状况恶化,应该采取宣布产品提前到期等措施;

    最后,如果事前、事中措施都已经到位,但融资方仍然没有按期兑付,信托公司就有义务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执行措施。

    唐春林律师也坦言,国内的信托主要作为融资方的融资渠道,信托产品也常用于投资非标资产,而非标资产在价值评估上存在一定的主观性,背后可能隐藏着一定风险。

    国通方兴多只产品折戟

    除了方兴1201号和方兴299号,每经记者还发现,国通信托还有另外一只方兴系列产品——方兴318号也深陷违约。

    虽然也是由国通信托发行,但这款产品的融资方并不是绿茵湖置业。

    具体来看,方兴318号于2016年9月30日正式成立,产品期限为24个月,融资方为普定县普信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普信城投”)。

    据普定县融媒体中心消息,普信城投已于2020年11月25日与国通信托面谈并达成共识,采取分期还款方式还款。而截至发稿,该投资者表示方兴318号的还款进度仍没有明显进展。

    多只产品折戟背后,启信宝显示,2017年到2018年,国通信托所涉法律文书经历了一轮暴增:2017年相关法律文书仅有38件,但到了2018年便增至627件。此外,国通信托共涉及年内立案超100件,其中大部分为被告。

    2020年12月31日,湖北银保监局对国通信托作出罚款70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国通信托在2017年之后,近两年首次被罚,其涉及违法违规事由包含:信托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资金池垫付风险项目未按要求计提减值准备。

    此外,从财务角度来看,国通信托的信托资产和净利润已经连续两年出现下降。

    年报显示,截至2020年末,国通信托信托资产合计1771.57亿元,同比减少296.83亿元,降幅为14.35%;全年实现净利润4.52亿元,同比减少9.65%。

    其实,2019年该公司信托资产便已出现同比下滑,降幅16.75%。净利润更是同比下滑高达23.22%。

    而记者注意到,在严监管环境下,近年来,信托公司的信托资产规模普遍处于压降态势。

    需要注意的是,2019年与2020年,国通信托的信托业务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别为9.79亿元和9.90亿元,均低于历史平均水平。

    此外,国通信托信托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也连续3年出现下滑。具体来看,2017—2020年的信托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4.95%、91.80%、84.01%、79.84%,呈逐年降低趋势。

    (实习生宋钦章对本文亦有贡献)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40007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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