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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翔新材IPO:报告期内通过供应商转贷,财报经过大幅修正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6-25 17:36

    ◎2018年至2020年各年度,远翔新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67.08万元、610.36万元和4712.85万元,与其各期归母净利润的比值分别仅为0.17、0.14和0.72。这背后,高额的应收款项是主要原因。

    ◎在资金颇为紧张的2018年,远翔新材还利用供应商来进行转贷,且转贷次数达8次,涉及贷款金额3232.77万元。

    每经记者 王琳    每经编辑 文多    

    今年3月,新三板公司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翔新材)披露招股书(申报稿,下同),欲登陆创业板。深交所官网显示,远翔新材的IPO目前处于“已问询”阶段。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报告期内(2018年至2020年)的应收款项高企,导致远翔新材现金流承压。公司也因此已将超过7000万元的资产用于抵押,甚至在2018年还不惜多次通过供应商进行转贷。

    此外,在进行IPO的同时,远翔新材2018年和2019年的年报也迎来调整,且幅度不小。例如,远翔新材2018年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调整幅度分别达到调整前数据的18.99%和44.21%。

    图片来源:招股书截图

    曾通过供应商进行转贷

    成立于2006年的远翔新材,主营业务为纳米二氧化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沉淀法二氧化硅,同时其早在2016年便已挂牌新三板。

    2018年至2020年各年度,远翔新材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576.69万元、4337.38万元和6561.88万元,由于毛利率的大幅波动,其业绩表现并不稳定。不过,更为重要的是,远翔新材的业绩质量几何,或许更需打上一个问号。

    2018年至2020年各年度,远翔新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67.08万元、610.36万元和4712.85万元,与其各期归母净利润的比值分别仅为0.17、0.14和0.72。

    而这背后,高额的应收款项是主要原因。截至2020年末,远翔新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11481.03万元、8714.55万元和2421.82万元,其合计占远翔新材净资产的101.80%。

    也因此,现金流承压的远翔新材,进行了大量的资产抵押。截至2020年末,远翔新材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合计达7130.07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18.25%。

    甚至于,在资金颇为紧张的2018年,远翔新材还利用供应商来进行转贷,且转贷次数达8次,涉及贷款金额3232.77万元。

    某券商的注册会计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此类行为主要看银行是否追责,发行人需取得银保监会当地的派出机构和贷款行的合规证明。而远翔新材则表示,所涉贷款行均不会就上述借款合同向远翔新材主张违约或者赔偿责任。

    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大幅修正

    除业绩很大一部分建立在“赊账”的基础之上,招股书中,远翔新材还对其此前年报中2018年和2019年的财务数据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正。

    具体来说,在资产负债表方面,2018年,远翔新材的资产总额和负债合计分别调增了4690.87万元和4681.61万元,调整幅度分别为调整前数据的18.99%和44.21%。

    而在现金流量表方面,2018年,远翔新材“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调减了678.38万元和797.36万元,调整幅度分别达调整前数据的7.34%和51.56%,“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调增了118.98万元,调整幅度为调整前数据的3.22%。

    在2019年,现金流量表中的上述三个会计项目也分别调减了1062.26万元、347.50万元和714.76万元,调整幅度分别为9.28%、36.28%和11.62%。

    与此同时,在2018年和2019年,远翔新材“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分别相应调增了797.36万元和347.50万元。

    图片来源:招股书截图

    值得一提的是,对照年报和招股书,记者注意到,远翔新材前五大供应商的数据也有所差异。

    例如,在2018年,年报(更新前)中远翔新材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合计12880.39万元,占总采购额比例为60.31%;而招股书中以及更新后的年报中,上述数据则变成了12690.69万元和78.80%。也就是说,远翔新材年度采购总额由2.14亿元调整为1.61亿元,减少了约5300万元。在2019年,也存在类似的情况。

    对于造成这些差异的原因,远翔新材在招股书中也进行了说明:“本次申报,公司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客户的销售金额合并计算,且未将物流公司作为供应商纳入前五大供应商统计,并对与客户和供应商的交易金额重新统计计算,造成本次披露与公司2018年和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不完全一致,个别金额存在差异的情况。”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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