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鲜言几顿操作后果猛如虎: 以前进不去资本市场,现在可能坐牢5年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9-17 23:00

    9月17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对鲜言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操纵证券市场案一审公开宣判:对鲜言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80万元;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8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每经记者 张潇尹    每经编辑 梁枭    

    在“忽悠”式更改上市公司名称、起草“1001项议案”等一系列奇葩操作之后,“资本玩家”鲜言最终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今日(9月17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对鲜言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操纵证券市场案一审公开宣判:对鲜言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80万元;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8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鲜言的“ST”往事

    鲜言其人,先后为原多伦股份(现ST岩石,600696,SH)、慧球科技(600556,SH)的实控人,曾因“蹭热度更名”、“1001项议案”等多起奇葩事件而在资本市场名声大噪。巧的是,这两家上市公司也先后戴上了“ST”的帽子。

    根据上海一中院审理查明,鲜言在担任原多伦股份的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期间,采用伪造房地产项目分包商签名、制作虚假的资金支付申请与审批表等方式,以支付工程款和往来款名义,将上市公司子公司资金最终划转至自己实际控制的多个公司、个人账户内,转出资金循环累计达1.2亿余元。其中,2360万元被其用于理财、买卖股票等。

    此外,在鲜言的主导下,原多伦股份还发生过一起令人哭笑不得的“更名事件”。2015年5月11日,原多伦股份公告称,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立志于做中国首家互联网金融上市公司,拟将名称变更为“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P2P Financial Information Service Co.,Ltd.”。然而,这一次蹭热点的更名动作被业内称为“三无更名”:公司一无正式业务、二无人员配备、三无可行性论证。随后,上交所两次下发问询函,要求公司停牌自查。公司最后承认,上交所问询函提出的经营范围变更等问题属于内幕信息,公司将按上交所要求对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进行自查。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更名事件”的背后是鲜言操控股价的行为。2017年3月发布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鲜言)》显示,2015年5月11日至6月2日,股票“多伦股份”可交易日共计6日,股价连续6日涨停,涨幅为77.37%;而鲜言控制的账户组在上述事项披露之前连续买卖“多伦股份”。此外,证监会宣布对鲜言没收违法所得5.78亿元,并处以28.92亿元罚款,罚没款合计34.7亿元,对其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监管层出手之后,更名“匹凸匹”的多伦股份很快光环褪去成了“ST匹凸”,随后公司改名为岩石股份,即现在的ST岩石。

    监管层打击力度加强

    不过,在匹凸匹被“ST”之前,鲜言已于2016年1月5日辞去了其在匹凸匹的职务,并以证券事务代表的身份进入了另一家上市公司慧球科技(现ST慧球,600556,SH),而震惊资本市场的“1001项议案”也是在其履职慧球科技期间发生,其中包含《关于公司建立健全员工恋爱审批制度》、《关于调整双休日至礼拜四礼拜五的议案》等“奇葩”议案。

    证监会2017年5月发布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鲜言、董文亮等7名责任人员)》显示,“1001项议案”意在延缓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2日,ST慧球时任董秘陆俊安根据鲜言指使,经与鲜言、董文亮、董事温利华等人讨论并起草了“1001项议案”。

    2017年1月3日,ST慧球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向上交所申请进行披露,但上交所因议案数量极多、诸多议案前后交叉矛盾、逻辑极其混乱,未批准信息披露申请;随后,在鲜言指使下,ST慧球在信息披露申请未获上交所批准的情况下,将包含“1001项议案”的临时公告通过域名为“www.600556.com.cn”的网站、东方财富股吧对外公开。闹剧最后,鲜言失去对ST慧球的控制权,原先受其控制的董事会董事也集体辞职。

    一顿操作之后,鲜言等来的是天价罚单、终身市场禁入以及如今可能的牢狱之灾。

    上海一中院认为,鲜言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将上市公司资金用于个人营利活动,致使上市公司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鲜言通过控制上市公司信息的生成以及信息披露的内容,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与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其行为已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且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对鲜言应当两罪并罚。结合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对于上海一中院公布的判决结果,上海文飞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飞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表示,“鲜言因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入刑两年,是比较罕见的。实践中大多数处罚停留在证监会行政处罚的阶段,通常是以信披违规,证监会处以几十到百万元罚款的例子居多。”

    高飞进一步表示,鲜言案中利用信息优势连续交易和虚假报单是近年来新出现的、极具危害性的两种操纵手段,“过去作出顶格处罚的几起案例中,行为人的操纵都涉及虚假报单。可以说,证监会最近对这两种操纵行为的打击力度正在不断加强。”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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