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裴健如 每经编辑 段思瑶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建 摄(资料图)
6月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了对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福特)实施纵向垄断协议依法作出的处罚决定,对长安福特处以罚款1.628亿元。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自2013年以来,长安福特在重庆区域内通过制定《价格表》、签订《价格自律协议》以及限定下游经销商在车展期间最低价格和网络最低报价等方式,限定下游经销商整车最低转售价格,违反《反垄断法》关于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的规定。
调查过程中,长安福特没有提供证据证明相关行为符合《反垄断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豁免情形。长安福特上述行为剥夺了下游经销商的定价自主权,排除、限制了品牌内的竞争,并实际削弱了品牌间的竞争,损害了相关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依据《反垄断法》,市场监管总局对长安福特处以上一年度重庆地区销售额4%的罚款。
对此,长安福特回应称,将充分尊重并坚决执行国家相关部门就此次反垄断调查所做出的处罚决定,并且已经采取行动与经销商一起规范区域销售管理。同时,长安福特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进一步规范经营活动,切实维护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受上述消息影响,今日开盘,长安汽车(000625,SZ)股价走低。截止发稿,长安汽车股价跌幅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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