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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高科2.49亿股股份遭冻结 事涉长安信托28.5亿信托贷款逾期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3-20 18:45

    3月20日,南京高科发布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持有的南京高科2.49亿股无限售流通股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起因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担保的信托贷款逾期。

    每经记者 陈玉静    每经编辑 廖丹    

    图片来源:摄图网

    3月20日,南京高科(600064.SH)发布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港”)持有的南京高科2.49亿股无限售流通股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起因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担保的信托贷款逾期。

    经了解,南京高科表示,此次股权被冻结的原因是由于此前南京东部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路桥”)、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建工”)向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申请信托贷款,累计28.5亿元,由南京新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时至2019年3月11日,长安信托因南京路桥、南京建工未按照约定兑付兑息,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2019年3月12日,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南京新港名下银行账户(截至目前,被冻结银行存款金额为1.66亿元)及持有的南京高科股票共计2.49亿股。

    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18年3季度末,南京新港为南京高科第一大股东,持有其4.29亿股股票,均为流通股,持股比例34.74%。

    南京高科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安信托尚未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目前,南京新港正在与长安信托进行积极沟通,争取在诉讼前达成和解。

    南京高科表示,目前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对此,长安信托相关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长安信托该项目的委托人主要为几家机构,认购占比99.9%,不涉及长安信托自主发行,前期由委托人进行了详尽调研,公司也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提示。此外,在项目逾期后,公司在征询委托人意见后,及时启动司法措施,诉前保全了义务人名下流动性强的现金和股票资产,保全资产价值足以覆盖存量信托本息,有效保障了信托财产安全及全体委托人的利益。

    启信宝数据显示,南京建工于2002年成立,注册资本16.39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赵建,主要从事建筑施工类业务。目前共有5位股东,其中3名自然人股东,分别为纪金忠、季昌荣、施智强,两名企业法人股东,分别为南京新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商产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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