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肖乐 每经编辑 姚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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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互联网法院11月16日发布消息,2018年11月2日,立案受理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杭州四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微信公众号及关联小程序不正当竞争一案。
这四家公司为杭州地下金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树人优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火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腾讯诉称,四被告以自然人刘某为纽带形成关联公司,通过注册大量功能近似微信公众号,利用关联小程序,在不具备从事小额贷款、互联网金融信息中介业务相关资质的前提下,以“一分钟审核,三分钟放款”、“新户秒过,三分钟急速到账”等表述进行虚假宣传,从事违法网络贷款、套现、骗取手续费等行为。且在上述行为过程中,四被告在公众号及小程序中仿冒微信官方团队投诉页面,以期达到逃避腾讯官方监管活动的目的。四被告的行为不仅损害微信中其他合法经营者的竞争利益和微信用户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降低其他经营者和微信用户的信赖度,还破坏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正常注册和运营秩序。
今年早些时候,针对违规“现金贷”小程序名称与类目存在不符的情况,微信曾永久封禁了1000多个恶意绕过审核违规从事借贷的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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