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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2017年共享汽车投诉146宗

    深圳特区报 2018-01-15 08:18

    记者从深圳市消委会获悉,去年市消委会受理共享汽车消费者投诉146宗,反映的问题集中在共享汽车押金难退。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理性选择共享汽车服务,交付押金后不使用或极少使用共享汽车时,需及时向企业提出退还押金申请。

    共享单车在填补出行“最后一公里”空白的同时,衍生了“退押金难”、乱停乱放等诸多问题,共享汽车和共享单车的发展轨迹及出现的问题具有诸多相似之处。据市消委会调查,目前共享汽车的押金一般为500-1500元/人,押金退还周期7-20个工作日不等,大多数企业尚未进行押金第三方监管。由于押金可以面向众多消费者重复收取,数额巨大、退押周期长且未进行第三方监管,一旦企业经营不善将对押金安全造成较大隐患。

    对于新兴的共享汽车,消费者极易产生“尝鲜”心理,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要树立科学理性、按需使用的消费观念,选择知名、正规的共享汽车企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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