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整改不到位 前海人寿万能险新业务被叫停

    每日经济新闻 2016-12-05 22:43

    上周末,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以严厉措辞怒斥举牌野蛮人后,引发市场强烈反响。其中,财大气粗的险资成为各方关注焦点。本周一,热门险资概念股纷纷大跌。12月5日,保监会也出手了!保监会下发监管函称,“针对万能险业务经营存在问题,并且整改不到位的前海人寿采取停止开展万能险新业务的监管措施。”

    每经记者 袁园

    每经编辑 贾运可

    上周末,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以严厉措辞怒斥举牌野蛮人后,引发市场强烈反响。其中,财大气粗的险资成为各方关注焦点。本周一,热门险资概念股纷纷大跌,前海人寿潜伏的格力电器跌停,安邦举牌的中国建筑跌逾9%,股权之争尚不明朗的万科A收跌3.59%……

    与证监会呼应,保监会也在12月5日出手了!保监会下发监管函称,“针对万能险业务经营存在问题,并且整改不到位的前海人寿采取停止开展万能险新业务的监管措施;同时,针对前海人寿产品开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责令公司进行整改,并在三个月内禁止申报新的产品。对其他在万能险经营中存在类似问题的公司,保监会正密切关注其整改进展,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的监管举措。”

    而这可能仅仅是保监会发出的“第一招”,《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一位监管官员在非公开场合的讲话中获悉,保监会正在制定相关政策,拟对险资的举牌和收购行为进行分类监管。其中,对于险资收购行为将进行严格监管,并进行一系列备案,对于不合符合要求的收购行为,监管将随时叫停。

    分析指出,“保险姓保”并服务民生和经济大局是监管的原则,也是近两年监管层的态度,分类监管的思路也是源于此。在分类监管后,那些比较激进的、不符合保险服务经济大局理念的个别保险公司的个别行为,将受到限制和约束。

    前海人寿万能险新业务被暂停

    今年5月~8月,保监会组织7个保监局对万能险业务量较大,特别是中短存续期产品占比较高的前海人寿、恒大人寿等9家公司开展了万能险专项检查,并对发现问题的公司下发了监管函。

    12月5日,保监会发布57号监管函称,12月1日收到前海人寿报送的《前海人寿关于万能险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但保监会审核发现,前海人寿万能账户仍未按监管要求进行单独管理,整改工作不到位。

    鉴于前海人寿未按保监会监管函要求完成整改工作,根据有关规定,保监会决定暂停前海人寿开展万能险新业务。同时,保监会要求前海人寿合理制定业务规划,加快业务结构调整,降低中短存续期产品占比,树立科学的发展理念,坚持“保险姓保”,大力发展风险保障型与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

    对于暂停万能险业务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影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前海人寿相关人士,但截至发稿,尚未获得回应。不过,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这种事情的影响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关键还是要看万能险业务在相关保险公司业务结构中的占比。

    值得一提的是,来自保监会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前海人寿规模保费为899.6亿元,其中以万能险为主的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规模为721.4亿元,占其保费规模的80%。

    此外,记者注意到,2016年以来,为规范万能险业务发展,落实“保险姓保”的政策理念,保监会密集出台了等多项规定,对万能险的规模、经营管理等进行了限制和规范。同时,保监会还对中短存续期业务超标的两家公司下发监管函,采取了停止银保渠道趸交业务的监管措施;累计对27家中短存续期业务规模大、占比高的公司下发了风险提示函,要求公司严格控制中短存续期业务规模;针对互联网保险领域万能险产品存在销售误导、结算利率恶性竞争等问题,保监会先后叫停了前海人寿、恒大人寿等6家公司的互联网渠道保险业务。

    险资或面临分类监管

    险资在证券市场一直是财大气粗,此前由于险资举牌上市公司后往往能够带来“赚钱效应”,市场各方多对此持欢迎态度。但近段时间以来,因部分险资介入上市公司控股权之争,上市公司以及部分投资者对待险资举牌,已不再那么友好,而是大有“你若不举,便是晴天”之态。

    近期,上述现象引起监管部门重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一位监管官员非公开场合的讲话中获悉,保监会已明确表态不支持险资短线炒作股票。

    对于险资举牌和收购企业的行为,上述监管官员建议区别看待:对举牌态度相对宽松,认可其存在的合理性,同时有一定的监管(要求);对收购则进行严格监管。其还透露,保监会拟于近期出台比较严格的政策制度,对一些险资的股票投资行为进行约束。“对险资的收购行为要进行严格监管,进行一系列备案,并且保监会随时可以叫停,不允许再做。”

    对此,知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保监会这么做,意在进一步引导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而不是并购一些与保险业关系不大的企业股权。”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随着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保险资金运用问题越来越引起各方重视,监管部门也不断出台相关文件进行规范。

    今年8月底,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强保险机构与一致行动人股票投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开展重大股票投资的(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比例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应当由保险机构提交包含本公司及非保险一致行动人相关信息的备案报告。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开展重大股票投资,经备案后继续投资该上市公司股票的,新增投资部分应当使用自有资金。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日前也公开指出,保险资金运用要坚持审慎稳健运用的基本原则,应该以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类业务为主,短期理财类业务为辅;保险资金运用应以固定收益类或类固定收益类业务为主,股权、股票、基金等非固定收益业务为辅;股权投资应以财务投资为主,以战略投资为辅。

    陈文辉还表示,保监会下一步将完善公司治理,持续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加强境外投资监管,加强股权、股票投资监管,规范和约束其一致行动人行为。

    专家:激进投资将受限

    事实上,监管部门所倡导的理念一直是防风险,尤其是在当下低利率、险资投资承压的大环境下。

    “监管的基调是很明确的:希望保险业包括保险投资在服务大局方面、尤其是保障民生方面,能够贡献自己的力量。”北京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郑伟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去年底“万宝之争”把保险资金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之时起,监管就在酝酿这方面(分类监管)的政策。

    在郑伟看来,市场上有些保险公司的做法过于激进,比如快进快出、短炒股票等,虽然未触及相关法律法规,但跟保险公司服务民生大局的理念是相违背的,这是监管做相关政策准备的一个很重要的背景。

    郑伟进一步指出,险资举牌和收购如果分开监管的话,对收购行为的监管可能会更严格一些。“举牌只需要根据相关信息披露要求进行公告,对被举牌公司来说,影响不是很大;而收购涉及到控制权问题,对于被收购公司来说意义不同,这可能也是监管层分类监管的初衷。”

    不过,郑伟同时表示,涉及资本市场的并购问题,保监部门单方面是无法完成监管的,后期可能会跟证监部门进行沟通,从资本市场的角度联合进行监管。

    “一旦分类监管实行,将对比较激进的、不符合保险服务经济大局理念的个别保险公司的个别行为进行限制和约束。”郑伟认为,分类监管对于有健康投资理念的保险公司来说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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