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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ep“爆炸”事故车被甩卖 克莱斯勒官方不建议购买

    2016-03-01 12:50

    在声明中,克莱斯勒官方首次承认有质损车辆流入市场,并提醒消费者,“该批车辆不适合销售,不享有任何形式的质保,不建议消费者在任何渠道购买此批车辆。”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冒诗阳    

    每经记者 冒诗阳

     

    今年1月21日,《每日经济新闻》曾对去年天津港爆炸事故后,大批Jeep品牌牧马人和大切诺基“事故车”流向市场的情况作了独家报道。随着这批车辆持续进入市场,被一些经销商和消费者购买,2月29日,克莱斯勒官方终于发布声明称,“不建议消费者购买”。

    在声明中,克莱斯勒官方首次承认有质损车辆流入市场,并提醒消费者,“该批车辆不适合销售,不享有任何形式的质保,不建议消费者在任何渠道购买此批车辆。”

    此外,克莱斯勒再次重申,天津港事故中的“质损车不会流入正常新车市场”,也就是说,克莱斯勒官方渠道并没有参与到质损车的流通中。

    然而,即便克莱斯勒多次发布声明,仍然难以阻止受损车辆的“畅销”。NBD汽车君了解到,2月24日,一位参与Jeep质损车“流转”的商家杨经理,在天津卖出了他手上最后一辆大切诺基,买主来自沈阳。

    那么,克莱斯勒所说的“任何渠道”是指什么?

    在今年1月的调查中,NBD汽车君发现,这条“灰色产业链”非常健全。有大批量 “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受损Jeep大切诺基和牧马人,通过拍卖渠道流入市场,其中大切诺基每辆30万-32万元就能拍到,5辆起拍,买者多为一些汽车经销商。随后,这些商家以每辆35~38万元的价格,将这些车转手卖给个人消费者。发票、关单、商检单、一致性证书等手续齐全,维修和上牌由消费者自理。而这些车辆的出处,就是为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在2月29日的声明中,克莱斯勒将受“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影响的车辆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曾在事故期间停放于天津港,但克莱斯勒表示,这批车的位置距离爆炸源数公里,在对这批车进行了处理后,由官方提供质保,交给二手车商销售。

    第二类共有3435辆,这批车辆被认定为遭受“严重损坏”,其中2114辆克莱斯勒已经通过与天津市政府的配合予以销毁,而剩余1321辆由保险公司理赔后,保险公司获得所有权。

    虽然,克莱斯勒对于“第二类”事故车流入市场颇感无奈,且多次发布声明撇清官方渠道与“第二类”事故车的关系,但外界的质疑对这个正迎来国产化的品牌带来不小影响。

    去年7月16日,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成立,这家合资汽车销售公司成立后,Jeep品牌多款产品将逐步实现国产,预计今年上半年,广汽菲克广州工厂将开始投产。

    按此前规划,广汽菲克将在2020年实现70万辆产能,在远期目标中,SUV市场高增长和Jeep品牌影响力,是广汽菲克赖以发展的必要因素。据了解,广汽菲克目前规划的两款产品均是Jeep品牌车型。

    “天津港爆炸”虽是偶发事件,但对厂商而言,以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如何与保险公司协商处理类似事件,仍然是个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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