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海开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开南)、兰州鸿祥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等一致行动人方(以下简称一致行动人)于8月10日自行召集并主持的*ST新梅(600732.SH)临时股东大会,上市公司方8月11日晚间发布了一份措辞严厉的公告,称在法院裁定之前,公司不认可包括上海开南等6家法人单位(以下简称开南账户组)的股东资格,也不认可该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决议的效力,并保留对此会议程序以及会议决议的法律效力诉请法院裁决的权利。
根据最终的统计数字,在由一致行动人方召集的临时股东大会中,所审议的7项议案均获得通过,且其中"同意"票数占比都达到了90%以上。该7项议案所涉及的内容包括免去罗炜岚、曾志锋公司董事职务、免去林燕公司独董职务,以及选举一致行动人方的庄友才、朱联为公司董事、选举崔皓丹为公司独董、选举袁新健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对此,*ST新梅介绍,公司大股东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盛集团)未出席该次会议,公司也没有任何董事、监事和高管出席该次会议。同时,公司也已在8月3日向开南账户组提出了质询函,认为开南账户组上述自行行为触及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多项规定进行变相收购上市公司,并要求其对质询内容进行公开回复。而开南账户组在未履行完成质询答复以及满足相关信息披露程序的前提下,仍然自行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自行更换公司半数董事,其行为已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之收购行为,但其本身并不符合收购主体资格要求。
*ST新梅解释称,上海市一中院即将开庭审理兴盛集团和上市公司诉王斌忠和开南账户组等的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由此王斌忠借用开南账户组买卖*ST新梅股票行为的效力以及开南账户组是否具有*ST新梅股东资格等问题都将由法院裁定。
据此,*ST新梅称,在法院裁定之前,公司不认可开南账户组的股东资格,也不会认可该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决议的效力,并保留对此会议程序以及会议决议的法律效力诉请法院裁决的权利。
*ST新梅表示,开南账户组在以违规方式取得公司股份且其股东资格的合法性尚待司法裁定前,强行以合法股东身份行使股东权利,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更换董事的行为,对公司治理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影响,使公司内部控制面临重大缺陷,从而导致公司的转型战略更加难以付诸实施,暂停上市的风险更为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