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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吴泽鹏
新种子法渐行渐近,而原来的农产品审定制度却引来热议,支持和反对的声音都不少。反对者称,现行的品种审定制度存在权力寻租、审定时间过长、审定标准与市场需求相背、束缚自主创新等问题。而支持者表示,审定制度虽然存在弊端,但仍然是种子进入市场前的“把关者”,在保留的同时应进行改良。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多位业内人士,试图为读者还原争议背后的种种利益纠葛。
新种子法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
2015年4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种子法(草案)》)。6月上旬,《种子法(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7月2日,《种子法(草案)》座谈会在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召开,讨论激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受到安徽水稻大面积绝收等多种因素影响,多位种子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品种审定标准落后,阻碍创新,应当废除。而支持者则强调其在种子流入市场前的“把关”和“指挥棒”功能。也有温和观点认为,虽然现行的品种审定制度存在不少弊端,但仍然是种子流入市场前的“把关者”,在保留的同时,应当进行改良。
企业多数主张废除
“(关于是否废除种子的品种审定制度)支持和反对的人应该说旗鼓相当。”中国农科院作物所玉米系主任、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玉米分会副主任张世煌在参加完座谈会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张世煌是坚定的“废除派”。他表示,现行品种审定制度的要害是打击创新积极性,同时打压投资积极性,这两条中任何一条都足以置中国种子产业于死地。而一些贪腐现象使得品种审定在制度上进行改良已无济于事,品种审定制度已到了非废除不可的地步。
记者采访中发现,企业多主张废除品种审定制度。对他们来说,通过品种审定成本过高。除需要打点各种关系外,长达4年左右的审定试验,也增加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广东湛江一种企销售总监表示,从市场的角度来说,品种审定过于老旧,“太死板,市场并不认可,没什么实际意义。”
广东省茂名一种企总经理表示,作为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品种审定制度束缚了种子企业的自主创新,已不再适合市场经济的发展。河南郑州一种企育种者表示,现行的品种审定标准与目前的市场需求并不一致,“通过审定的品种,市场并不买账”,因此,“品种审定应当废除”。
但是,广东江门一家种企负责人有不同看法,他说,品种审定制度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如果不通过审定的话,有一些商家搞一些假种子来卖,出了问题就不知道找谁了。
种子协会:审定还有必要
据华夏经纬网报道,中国的种子品种审定制度始于上世纪60年代,源自前苏联。张世煌介绍说,这套体系被作为“科学研究的后续环节”,对一些有利品种和不利品种进行评价和评估,尝试区域试验等。截至目前,中国共审定农作物品种2.1万多个。
实际上,“科学研究的后续环节”所提供的试验数据,对育种者极具参考价值。广东省农科院一水稻培育专家表示,品种审定制度所进行的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为育种者提供了便利,在保证科学、公平的环境下,试验数据对于育种者来说,也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心中有数,知道品种在区域、应用等方面(优劣),给我们一个指引,我觉得也不错。”
中国种子协会副会长、秘书长李立秋认为,保留审定制度,“一是种业市场的诚信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很多种子企业不守规矩,不负责任;二是大部分种子企业没有自己完成品种试验的能力;三是用种农民对种子没有辨别力,受广告宣传影响大,一旦出事就找政府。”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中国种子协会副会长邓光联表示,中国种子市场化仍在建立初期,法治并不健全,企业数量和农民数量又如此庞大,进行事前监管和技术把关是必要的。之所以会出现反对声音,是因为审定门槛相对较高,市场竞争激烈,导致一些企业在供需矛盾中为生存发愁。相对于美国的企业,我国企业的研发能力还差得太远,现阶段审定还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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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视角
业内“吐槽”审定制度:标准不对市场胃口 推新品种需上百万打点
◎每经记者 吴泽鹏
引来如此大的争议,品种审定制度究竟惹了谁?《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个制度似乎有诸多不是,但种子企业对它却是“爱恨交加”。
一方面,要通过审定必须打点各种关系,费用不小;另一方面,对于企业来说,品种审定相当于一块“免死金牌”,审定品种出现问题,企业可以立马祭出“杀手锏”——“那是通过审定的品种,(出现问题)是天气原因,不关我们的事。”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全年农作物受灾面积2489万公顷,其中绝收309万公顷,因低温冷冻和雪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9亿元。
通过审定却不受待见
记者了解到,目前实施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于2014年2月1日正式实施(老版同时作废),分为国审和省审,审定品种包括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和各省确定的其他1到2种农作物。
按照现行的品种审定制度,企业研发的农作物品种,必须先获得参与品种审定的资格,进行3~4年的试验,其中包括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等,而后通过审定委员会审定才能获得市场化生产和推广的许可。而在新版《种子法(修订草案)》中,上述审定制度拟将继续施行。“按照现行制度,育成并通过审定一个品种,短则5年,长则8年甚至更久。”广东茂名一位种企总经理表示,目前种子行业竞争非常激烈,“5年后,(品种)还适合市场吗?这个谁也无法保证。”
比漫长等待更闹心的,是审定标准与市场需求并不合拍。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大量本来可能表现突出的品种被扼杀在审定环节,而在品种审定中表现优秀的品种,并不一定是市场占有率最高的品种。
广东江门一种企管理层人士告诉记者,现行的品种审定标准并不能反映市场需求。以水稻为例,在目前的品种审定标准中,产量是重要指标。品种审定时,对照的品种一般产量较高,参评品种要达到对照组的产量标准,才能通过审定。但在广东地区,市场追求的是口感、米质,并不是产量。
水稻品种黄华占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选育,于2005年通过广东审定。国家水稻数据中心数据显示,黄华占于2003、2004年两年早造参加省区试,平均亩产分别为434.26公斤、502.50公斤,比对照种粤香占分别增产0.51%、3.73%,增产均不显著,两年增产的试点有梅州、佛山、雷州。
广东省品审会审定意见为:黄华占产量与粤香占相当,米质未达国家优质标准,外观品质鉴定为早造特二级;符合广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审定通过。
显然,从品种审定结果看,黄华占表现并不优异,但记者从权威人士处拿到的数据显示,从2010年~2014年,黄华占一直占据广东省常规稻推广面积前10位,且领先于品种审定时的对照品种粤香占。截至目前,其累计推广超过803万亩。
在玉米品种方面,张世煌表示,为了通过玉米品种审定,企业只能选用高秆、晚熟、细枝繁茂的品种,但当前市场需要的、能够适应机械化生产的,恰恰是低秆、早熟的玉米品种。
打点关系成潜规则
“现在成立一家公司,要五六年以后才可以卖种子,更别说赚钱,所以企业肯定会想办法走一些捷径。”广东湛江一位种企负责人告诉记者,捷径之一,便是“打点关系”。
该负责人介绍,按照正常的品种审定流程,品种审定费用并不高,“参试一个品种需要约1万元费用,算上提交审定最终没有通过的品种,平均下来,大概三万元就能通过。”
但“大头”却是打点各种关系,“你想让品种通过审定,还要花很多没有开票的费用,这个才是最主要的。”该负责人透露。前述茂名种企总经理也表示,为了使培育的品种能通过审定,企业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正面的办法有人用,负面的办法也有人用,大家都绞尽脑汁去通过。”
一农科院水稻研究所办公室主任告诉记者,品种审定时,企业需要打点关系,但科研单位没有此项经费。但当问及自己的企业打点费用是多少时,两位企业人士均表示,“这个也只是听说。”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湖南一家种子企业罗列他们参加品种审定的“打点清单”:报名环节10万元左右,试验环节包括筛选试验、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共计100万元以上,审定环节打点100万元左右。“不仅专家官员要打点,就连在田里负责数据记录的一般工作人员一样要打点。一个品种差不多要花250万元,且临时‘打点’还不行,要长期‘经营’。”
中国农科院一相关人士表示,打点关系的费用根据农作物品种不同,从40万~300万元不等,“上下贯通,利益寻租。四面八方,利益均沾。”
除了“打点”,捷径之二是买空壳。张世煌表示,为了通过品种审定,企业会花10万~30万元“跑数据”,“一旦过了审定关,再花100万~200万元从科研人员手里买这个空壳子,然后往里面装别的品种。”继而堂而皇之的在市场上进行推广。实际上,企业推广的品种并未参加品种审定。
玉米品种创新止步不前
张世煌表示,现行的品种审定已经带来两个问题:投资者望而却步;种子行业创新受限。“现行的品种审定压制了创新,创新品种通不过品种审定,这个制度造成谁都不敢创新,谁创新谁死。”张世煌在其博客上撰文直指玉米种子十余年停滞不前,从商业育种角度来看,不合乎常理。
郑单958——中国玉米种子市场十余年来表现最好的品种。从2005年开始,“谁有958,今年准发家”,郑单958一直供不应求。但郑单958似乎成了玉米创新品种的“绝唱”,根据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14年的最新数据,郑单958最近3年的全国推广面积维持在7000万亩左右,是中国玉米种子市场十余年来表现最好的品种。《农资导报》报道,郑单958“推广速度之快,畅销时间之久,可谓史所罕见。”
中国农科院种业专家佟屏亚也撰文表示,品种区试大多以郑单958为对照,每年有几十上百个新品种通过国审或省审,“超过郑单958的品种年年有,但鲜见生产上应用;尽管仿品出现很多类958品种,也只能跟在它的后面走猫步,或者是装入套牌品种,或者是刚出生没多久就被淘汰了。”
前述茂名种企总经理也表示,目前水稻种子市场,缺少革命性品种,“不是说没创新,只能说是在徘徊,多少有些进步,但进步不明显。”
审定品种出事天气“买单”
近年来,通过审定的品种给农民带来重大损失的案例不少:2014年,江苏盐城6万亩“淮稻14”水稻品种夭折;“两优0293”水稻品种在安徽现大面积减产甚至绝收。
而对于上述事故,最后的调查结论均为“气候异常”。记者了解到,此类事件处理方式一般为:一、协调保险公司启动自然灾害理赔程序;二、政府相关部门采取救灾救助的形式给予救济;三、积极协调种业公司从人道主义角度对受损农民进行补偿。
这显然是种子企业乐于看到的,前述湛江种企负责人表示:“市场角度来讲,品种审定没什么意义。但企业希望品种审定存在,如果出了什么问题,就可以由政府买单。”此前,数万亩通过审定的水稻品种曾在广东梅州“表现较差,农民闹得很厉害”,但因为是审定品种,事件处理结果变成了“不关我们品种的事情,是天气原因。”“品种审定对我们公司就是一个‘兜底’的作用,有责任靠山。其他就没什么意义了。”该负责人补充。
记者从前述茂名种企总经理了解到,品种审定的“免死金牌”造成部分种子零售网点并不担忧销售责任,每年变着品种售卖缺陷种子,“业内都是这种做法,去别的(零售网点)还是被骗。拿水稻来说,现在不少农民干脆不选择杂交稻,而选择常规稻,可以自己留种。”
对此,广东农科院一位匿名育种专家表示,有了审定制度,企业便不用负责任,“出事了都是政府承担责任,这个也不好,赚钱就是企业赚,出了问题就是政府买单。”该专家表示,废除审定制度,改用品种备案制,可增强企业责任感,“谁推广谁负责,你企业要赚这个钱,就要承担这个责任。”
前述茂名种企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弃用品种审定制度,改为备案制,部分品种公司将“不敢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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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
农业部回应争议:登记制是发展趋势
◎每经记者 吴泽鹏
7月16日,农业部官网发布《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959号建议答复摘要》,承认品种审定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违规操作、试验不科学等问题,引起了相关方不满甚至反对。
农业部在该答复摘要中透露,目前,全国人大正在修订《种子法》,是否保留品种审定制度也成为争论焦点。农业部认为,现阶段应保留品种审定制度,但将加大改革力度,对品种审定制度进行全面改革,为逐步过渡到品种登记制度创造条件、积累经验。
申请者可考察试验
农业部在前述答复摘要中表示,从国外经验和发展趋势看,品种登记是方向。但目前我国种业仍处于初级阶段,企业多小散弱,竞争力不强;大部分科研单位不具备品种试验能力;农民整体科技水平不高,对品种的认知能力不强;社会诚信体系尚不健全,品种申请者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不强。
农业部透露,将从三个方面对品种审定制度进行全面改革:一是,开辟新的试验渠道。在国家试验的基础上,扩大品种审定绿色通道实施范围,开辟科研单位、企业联合试验的新渠道。
二是,增强品种试验的公正性和科学性。试验品种实名制,试验过程、数据、信息公开;运用物联网等现代手段装备试验点,逐步实现试验数据即时传输;申请者可以考察试验,参与试验收获测产等。
三是,加强品种试验审定管理。强化品种安全性指标,建立产量、品质、抗性等相协调的品种审定指标体系。设立公开举报平台,加强试验单位的监督检查,一经查实,有造假行为,严肃查处,取消申请、试验、审定资格。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种子法(修订草案)》新增规定,审定通过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品种出现不可克服的严重缺陷不宜继续经营、推广的,经原审定委员会审核确认后,由原公告部门发布公告,停止经营、推广。
企业对承诺种性负责
《种子法》明确规定种子生产经营者对种子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负责,但对审定品种因种性问题引起生产损失的责任主体,却没有明确规定。受此影响,种企在进行育种时缺乏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出现问题时,以天气原因为由推脱。
对此,农业部回应称,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原则,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对其承诺的种性负责。在生产实践中,因品种种性问题引起的生产损失,多数由农业管理部门协调种子生产经营者给农民一定补偿。同时,国家农业生产保险赔付一部分,农民也要自己承担一部分。近年来发生的玉米品种东单80、水稻品种两优0293出现的种性安全问题,都用这些方式较好地予以解决。
但为何缺陷品种能够通过品种审定?业内人士表示,即使是品种审定,也只能选取试验点进行测试,与农户大田种植情况仍有差距,“经过农户的种植实践之后,有些品种的缺点就显现出来了。”茂名一位种企总经理表示。
根据现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规定,每一个品种的区域试验,试验时间不少于两个生产周期,试验重复不少于3次;同一生态类型区试验点,国家级不少于10个,省级不少于5个。
生产试验应当在区域试验完成后,在同一生态类型区,按照当地主要生产方式,在接近大田生产条件下对品种的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抗逆性等进一步验证。每一个品种的生产试验点数量不少于区域试验点,一个试验点的种植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不大于3000平方米,试验时间不少于一个生产周期。
农业部回应称,农业生产面对的环境条件复杂,品种试验时间和空间有限,没有“零风险”的品种。同时,农业部表示,将从品种审定突出“安全性”标准、改进标签管理制度、农业政策性保险三方面进行改进。在改进标签管理制度方面,农业部表示,将引导种子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标签加大风险提示力度,企业对标签承诺的种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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