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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家地方炼厂获进口原油使用权 更多民企将获资质

    证券日报 2015-05-28 10:10

    原油使用权的进一步放开,有利于打断目前上游板块为国有企业垄断的局面,地炼企业获得原油进口权和使用权将是大势所趋。

    分析师表示,原油使用权的进一步放开,有利于打断目前上游板块为国有企业垄断的局面

    今年以来,油气改革不断加速。

    5月27日,发改委初步确认山东第一大炼厂东明石化可使用进口原油750万吨/年。

    该消息让地方炼厂欢呼雀跃,这标志着长期制约其发展的油源垄断正式开始放松。

    分析师认为,东明石化之后,更多优良的民营炼化企业将获得相关资质。原油使用权的进一步放开,有利于打断目前上游板块为国有企业垄断的局面,地炼企业获得原油进口权和使用权将是大势所趋。

    首家地方炼厂

    获进口原油使用权

    昨日,发改委公布《关于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进口原油使用核查评估情况的公示》,初步确认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明石化)可使用进口原油750万吨/年。

    “国内第一家地方炼厂——东明石化首获进口原油使用权,标着国内石油行业市场化加深迈出了有力一步。”中宇资讯分析师高承莎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拥有进口原油使用权,可以让东明石化打破固有的加工原料瓶颈困局,为其参与上游板块及销售环节提供更多自主权及机遇。

    据了解,东明石化是山东第一大地方炼厂,拥有接近1200万吨/年的原油加工能力,并已经具备相对完善、纵深的产业链条,无论从企业规模和后续发展前景来讲在民营炼油企业中都极具优势。

    2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称,允许符合条件的地方炼油厂在淘汰一定规模落后产能或建设一定规模储气设施的前提下使用进口原油。

    东明石化成为首家公示的符合条件的地炼。此次东明石化申报并审验过的材料显示:拟保留250万吨/年、500万吨/年炼油装置各1套,按规定淘汰自有落后炼油装置350万吨/年(200万吨、100万吨、50万吨各1套),淘汰兼并重组的落后炼油装置250万吨/年,承诺在山东菏泽建设5000万Nm3LNG储存设施,承诺2015年底前完成国V标准汽柴油质量升级。东明石化申请使用进口原油的炼油装置规模,安全、环保、消防、储运等设施,及产品质量和能耗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中宇资讯分析师桑潇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以东明石化为代表的地方炼厂在国家关于淘汰落后产能、油品质量升级以及油气改革等方面迈出了一大步,未来越来越多的地方炼厂将在国家政策的调控下,积极配合落后产能淘汰、油品质量升级以及油气深化改革,顺利缓解油源问题的同时,进一步达到互利双赢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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