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年报披露前夜突击买入 金字火腿高管涉嫌违规

    2015-04-21 00:47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左越    

    ◎每经记者 左越

    在股市上“买入”“卖出”本是平常事,但对上市公司的高管而言,股票操作却须谨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金字火腿(002515,收盘价36.59元)副总经理马晓钟在4月15日买入4000股公司股票,而这一时点恰是公司披露年报的前一天。深交所相关规定表明,上市公司高管在公司定期公告前三十日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证券部主任王智斌律师向记者表示,马晓钟的这一买入行为已经涉嫌违规。对此,金字火腿证券办工作人员表示,其违规事项已向深交所说明,实为误操作,如涉及处罚会予以披露。

    年报前一天买入4000股

    4月16日,金字火腿发布了2014年年报。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亿元,同比增长了4.95%;实现净利润1969.58万元,同比下降12.82%。同时,公司拟每10股转增10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8元。

    就在金字火腿披露年报前一天,根据深交所披露信息,公司副总经理马晓钟于4月15日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4000股,成交均价为41.15元,股份变动比例约为0.02%。

    从年报披露信息来看,马晓钟于1964年出生,大专学历,2004年7月至今担任金华市汉邦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金字火腿,其证券办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在4月14号已披露了分配方案,且业绩快报与年报里的重大事项也已提前披露。公司已就违规的事情向深交所做了说明,他(马晓钟)是误操作,其买入金额不多且买入股份已经锁定。如果深交所有处罚,公司会进行披露。

    目前浮亏近2万元

    对此,王智斌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马晓钟在公司年报公告前一天买入自己公司股票,属于窗口期交易,已涉嫌违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7条规定,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然而,从当前收益情况来看,马晓钟的此笔买入实在有点“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意味。

    4月15日,马晓钟买入均价为41.15元,4000股共花费16.46万元。随后,在4月16日~20日的三个交易日里,金字火腿股价连续下跌,累计跌幅达到8.18%。以昨日收盘价36.59元计算,马晓钟已浮亏约11.08%,亏损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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