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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市边缘再涉2000万借款逾期 *ST国恒雪上加霜

    每经网 2015-03-28 19:49

    根据*ST国恒3月16日公告的自查阶段性结果,发现了2000万元逾期借款的存在。这对于徘徊退市边缘的*ST国恒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每经编辑 李卓    

    每经记者 李卓 发自北京

    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分别于2011年7月20日、2012年8月21日、2014年5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被立案调查的*ST国恒(000594),在2014年7月,因2011、2012、201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已经被深交所决定自2014年7月17日起暂停上市。

    今年1月,*ST国恒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公司2014年实现盈利约500万元至1000万元。可是虽然实现扭亏,退市阴影依然挥之不去。

    2011年7月20日,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ST国恒第一次被证监会立案稽查。

    2012年8月21日,因公司未依法披露涉诉等事项,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ST国恒再次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随后在2014年2月24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披露上述两次被立案调查结果。

    事先告知书认为,公司2009年年报所述的投入罗岑铁路项目资金中有29200万元未投入罗岑铁路项目;公司2010年半年报、2010年年报、2011年半年报、2011年年报所述的投入罗岑铁路项目资金中有49500万元未投入罗岑铁路项目;公司2012年半年报所述的投入罗岑铁路项目资金中有49550万元未投入罗岑铁路项目。

    事先告知书还认为,2011年10月至2012年7月,公司涉诉标的累计达48735.60万元,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2012年8月8日达到披露重大诉讼的时点,但公司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另外,公司2012年半年报中因转让子公司北京茂屋股权而实现的3891万元收益属虚构。事先告知书同时披露了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时任责任人拟做出的相关处罚和处理。

    2014年5月21日,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ST国恒第三次被立案调查,至今仍在调查中。

    今年3月11日,烂账缠身的*ST国恒再次发布两则涉诉公告,涉案金额总计1150万元。

    3月12日,公司同时再次发布《关于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存在或涉嫌存在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随后,根据*ST国恒3月16日公告的自查阶段性结果,发现了2000万元逾期借款的存在。这对于徘徊退市边缘的*ST国恒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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