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能源同时在公告中提示,“如公司因该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
每经编辑 赵春燕
每经记者 赵春燕 发自北京
大有能源公告信息显示,其曾于2013年10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此公告并未披露更多“涉嫌信批违法行为”的更多细节。2014年12月11日,大有能源公告称,调查组的现场调查取证工作已经结束,目前尚未下达处理意见。截至目前大有能源每月固定时间发布《立案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据最近3月13日的公告消息显示,“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过程中,目前尚无新的进展。”大有能源同时在公告中提示,“如公司因该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在大有能源于2013年10月23日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之前的一个月,《中国证券报》曾质疑该公司天峻义海聚乎更矿区的采矿权问题,2014年9月,大有能源公告“经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天峻义海友好协商签订转让协议,将聚乎更采矿权的资源及权益转给天峻义海”,此已标志该采矿权争端得以最终解决。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