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电子垃圾拆解行业的毛利率不足10%,并且部分企业在货源争夺中采取恶性竞争的方法。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欧阳凯
◎每经记者 欧阳凯
“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要铁腕治理。”这句话出现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显示出环保在2015年政府工作中的重要性。
今年两会前夕,中国民主促进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推动并规范我国电子垃圾处理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针对当前的电子垃圾拆解乱象,其建议重点扶持大型专业电子垃圾处理企业建设和技术改造。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多位业内人士处了解到,电子垃圾拆解行业的毛利率不足10%,并且部分企业在货源争夺中采取恶性竞争的方法。
生产者支付环境成本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秘书长唐爱军对记者表示,“处理基金是迄今为止最行之有效、管理最为妥善的一项举措。这项政策从设计到运营都是相对比较顺畅的,在它的驱动下,对企业来讲无疑是一个长期利好的机制。”
所谓的处理基金政策,是指2011年起正式实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其采用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国家向生产企业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费用,建立基金用于补贴正规的回收处理企业。
其中,生产者延伸责任制是指生产者承担的环境责任不仅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还要延伸到整个产品的生命周期,特别是废弃后的回收和处置责任。
对此,格林美(002340,SZ)董事长许开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经济运行中要转换一种思路,生产成本不是说就只是制造成本,还必须支付环境治理成本,支付完这两个成本之后,才能算利润。这样的企业才是真正有核心竞争力的。”
随后,在2012年实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处理基金的征收和补贴标准。其中,补贴标准是电视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
唐爱军表示,“以前的政策更多是对投资方给予补贴,现在则是补贴做实际业务的,完成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拆解同时,也要符合严格的环保审核。只有经过国家级、省级、市区级三级审核后才能拿到补贴。”这项政策还起到了抑制环保领域盲目投资和为了上项目而上项目的行为。
据了解,截至2015年2月,我国已有106家企业进入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几乎覆盖各个省和直辖市。根据财政部2014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预算表显示,2013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收入28.11亿元,基金支出7.53亿元,其中,直接补贴处理企业6.29亿元。
部分企业被指恶性竞争
中国民主促进会的《提案》显示,目前我国电子垃圾回收处理行业还处于粗放型的状态。截至2015年,获得环保部门技术资质认证的企业已达106家,然而,因前期建设投入高、处理成本高,面对电子垃圾回收渠道和数量匮乏的困境,导致部分企业无法开工生产,处于亏损的尴尬境地。《提案》分析认为,这种现状主要是因为我国的电子垃圾回收欠缺制度设计、缺乏科学回收体系,导致灰色回收处理链兴盛。
另外,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及综合利用行业白皮书(2013)》(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近年来处理企业数量的快速增加,促进了行业的稳步和均衡发展,同时电子拆解企业间货源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去年行业里就出现过一些企业为了争抢货源而提价,用恶性竞价的方式取得货源。”唐爱军认为,对企业自身来讲,盲目“冲量”不是一个良好的发展状态。
企业盲目“冲量”的根由无非在于大多数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已基本稳定,“企业可能就想通过‘冲量’把固定成本这块减弱,而变动成本是跟量相关的,用量来抵消固定成本的支出”。
在唐爱军看来,“冲量”不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方式。企业更应该关注的是加强“内功”修炼,提高单台处理设备的盈利能力,通过资源化或回收渠道,抓住那个更能发挥优势的方法。“当然,回收渠道的恶性竞价更需要的还是行业自律。”
企业盈利主要靠补贴
除了回收货源的竞争,同质化是企业面临的又一大难点。
唐爱军表示,目前企业在初级拆解的设备、技术、人员管理等方面已比较完善,但出现更多的一个问题是企业同质化趋势非常明显,主要盈利依靠的是处理基金的补贴。在市场化的前提下,这种情况会导致企业自身的创新能力不足,相应盈利能力、运营能力也会比较弱。
许开华向记者透露,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平均毛利率不足10%。唐爱军亦坦承基金补贴已成为企业的主要盈利点。“这个方面是未来企业应该考虑的一个问题,毕竟基金政策是这个时间段国家对这个行业的一个激励和支持,今后还得要在市场环境下生存。”唐爱军表示。
此外,许开华认为,相关法律法规也有一定的滞后性,“十多年来,中国的电子废弃物处于一个爆炸性增长的状态。”在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联合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发布的新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中,电子废弃物由原来的“四机一脑”扩展到了热水器、打印机、电话等14个品类。许开华认为,生产者责任制度的扩容是中国电子垃圾处理行业的又一大法制进步。
然而,许开华同时表示,我们国家的灯管使用量非常巨大,但新版目录中并不包含2014年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列出的废旧电池和废旧荧光灯管。“灯管中含有大量的汞,对环境的污染是致命的。”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我国大中城市和城镇每年废旧灯管数据是荧光灯管7亿支,节能灯管12亿支,高压钠灯和金卤灯1500万支。像这类污染物应该迅速的纳入到生产者付费延伸责任制中。”许开华表示。
(实习生吴瞬对本文亦有贡献)
《《《
人物专访
格林美董事长许开华:行业平均毛利率为何不到10%
◎每经记者 欧阳凯 发自深圳
一直以来,中国的电子垃圾拆解行业在公众眼中一直还保留着“机械破碎、焚烧、分选”等作坊式、低端化生产的印象。
实际上,近几年国内已出现了数十家规模较大的电子垃圾处理企业,其中以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002340,SZ)、上海新金桥环保有限公司、天津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等为代表。这些企业的出现,让大家看到,电子垃圾拆解业的革命——转型升级,正在急进中。
日前,格林美董事长许开华接受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专访。在他看来,电子垃圾拆解行业只有转型升级才能获得真正的尊重。
光做拆解毛利率太低
继2014年6月斥资逾3亿元收购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公司60%的股权后,3月5日在格林美的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们再次表决通过了收购凯力克49%股权、德威格林美49%股权、浙江德威65%股权的并购计划,以及高达30亿元的定增方案。
同样是在3月5日的股东大会上,许开华公开表示,格林美2015年的营收目标将是70亿元,而格林美在今年2份公布的2014年度业绩快报中的总营收是39.08亿元,同比增12.10%,那么,2015年70亿元的目标如能实现,增幅将高达80%,格林美设立这一目标的“底气”何在?
许开华解释称,“我们通过IPO以及两次定增,已基本形成了100亿元的产能规模,从今年开始就需要进行产能释放,我们5个基地的电子废弃物年处理能力达到了1000万台以上,去年处理了680万台,达产率在40%~45%左右,而今年预计在70%以上,明、后年基本就要达到90%~100%了。”
他同时表示,今年募集的资金也没有用来做项目投资”。
同时,“光做拆解的话,毛利率是很低的,并且光做拆解的话,持续的核心竞争力也是乏力的。”许开华表示,这几项并购都是在沿着产业链上下游做整合,“收购凯力克,实际上是一个电池材料产业链的建设,完全打通从废电池到电池材料,是产业链完全联通,大规模化的联通”。
许开华表示,“去年我们电池原料中的正极原料卖了9000吨左右,而今年我们在这个领域计划销量将会超过10000吨,这就是我们大规模的循环再造,不是小打小闹;(根据全行业的采购数据)我们电池正极原料的市场份额起码在20%以上,市场占有率是第一的。”
而收购浙江德威,实际上是帮助格林美打通钨资源的回收,把钨资源从废弃物到钨材料,然后再到硬质合金器件,许开华表示,“这是一个‘报废物回收-材料再制备-器件再制备’的完整产业链”。
以报废汽车拆解业务为例,许开华表示,格林美将与日本的一家公司合作建一个汽车零部件的再造中心,“这是一个更高级别的循环再造,格林美始终把握从回收走到终端再造,这样我们的产业链就可以延伸,市场份额更加稳定,盈利能力更加核心化。”
货源取决于回收半径
在延伸产业链之外,许开华认为,全行业都面临转型升级。“电子垃圾拆解行业平均毛利率不到10%,为什么不到10%呢?因为整个行业的技术装备水平不高,产业链比较短,深度循环不够,导致附加值比较低。
他同时表示,近几年格林美主营业务毛利率一直都维持在20%以上,“即使在大宗商品大幅降价的情况下,我们也能够维持高毛利,就是靠产业链的延伸、靠技术”。“转型升级第一是需要技术,第二就是环境治理,通过技术来改造环境,需要规模化和园区化,我们需要学国外的产业园,需要引进资本,推动规模的进步来治理环境。”许开华表示。
对于行业存在的回收渠道和货源的困扰,许开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能否保证货源的关键取决于回收半径和区域设置是否合理,“如果格林美的5个处理工厂都处在一个区域,那肯定会面临回收难题。”
格林美的5个处理工厂均衡分布在河南、江苏、湖北等5个不同的区域,基本每个厂都是有300公里~500公里的覆盖范围。“在这个范围内,你的竞争力、物流成本就非常合理,而中国电子废弃物的总量是肯定没有问题的。只要你在覆盖范围有竞争力、人群集中,那么回收就没问题。”许开华说。
许开华表示,格林美拥有自己专门的回收团队包括若干个回收公司和站点,“我们在回收网络和体系的建设达到了总投资的20%以上”。此外,除了自身的回收网络,格林美与传统的供销社系统、新型的“爱回收”网站均展开了合作,足以保证货源。
(实习生吴瞬对本文亦有贡献)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