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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东吴水泥被指灰尘扰民“如下雪”

    2014-09-01 00:45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黄晟 发自苏州    

    每经记者 黄晟 发自苏州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历史可追溯2500年,黎里镇位于苏州市吴江区中心东南30公里处,是一座保存较好的典型江南古镇。镇为一河两街,并保存下很多古建筑。黎里镇是著名爱国民主人士、诗人柳亚子的家乡,其故居现为柳亚子先生纪念馆。黎里历来盛产稻麦及油菜籽,素称鱼米之乡。而吴江区(2012年9月前为吴江市)则被认定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就是这样一座拥有“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千年古镇,一家上市公司东吴水泥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水泥,00695,HK)产生的灰尘废水污染却仍在困扰着当地居民,成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污点”。

    吴江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灰尘主要是该公司防尘房的操作,以及喷水时产生,废水可能是生活污水没有处理好,已经要求该公司整改。不过,生产区附近的居民表示,整改的效果并不明显。

    现状:灰尘废水困扰居民/

    黎里镇东吴水泥附近的居民们反映,东吴水泥24小时不间断地污染着周边村民,这不仅影响了附近村民们的生活健康,而且还影响到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吴江城市的形象。

    居民们称,家里的窗户无论怎样频繁清扫,灰尘都非常厚。村民陈琴(化名)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自从东吴水泥厂来了之后,村民们的生活被彻底改变了。该水泥厂每天都会排放出一股股粉尘,飘在树上地上如下雪般,要是有衣服晾在外面的话那衣服都不能穿,并且还有股怪味。每当遇到刮风的时候也是我们最倒霉的时候,门窗都不敢开,否则满屋子都是白花花的一层灰。”

    虽然住在水泥厂对面,并且中间还间隔着一条河,但是,河对岸的村民们并未因此而减少抱怨。“不要说有河道间隔了,就是有长江间隔也没用,粉尘污染太厉害,而且飘着四处都是,这里的村民商家抱怨很多。”村民刘强(化名)对记者说,“该水泥厂每天源源不断向河中排放着废水,而且还会有大量的油污漂浮。”在公司北侧,刘先生指着两根直径约半米的水泥管道告诉记者,这哗哗流淌的污水就是污染河道的源头。

    “现在不要说虾了,就是鱼都没有一条。以前这河里的水都是很干净的,鱼虾很多,夏天的时候孩子们还可以下河洗澡,但是,如今这条河却让人望而却步了,鱼虾都绝迹了,就更别提游泳了,要是下去了,身上不起疙瘩才怪呢。”

    居民们称说,多年来,为了东吴水泥的污染问题,也曾多次投诉至当地政府与环保部门,然而,拨打了多次电话后,环保局来了人来看几眼就走了。来的时候企业都已经知道了,生产也停下来了,还能检查出什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如何解决灰尘问题致电东吴水泥,该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相关负责人在外出差,至于何时回来不太清楚。

    此后,记者和苏州市吴江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取得了联系,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也曾多次接到过东吴水泥附近居民的投诉,也曾有媒体关注过,对于东吴水泥曾经多次要求其整改。后来整改后也有一定的效果,投诉量降低了。该公司在环保方面也增加了不少投入,除尘设备也增加了,水泥厂灰尘的来源主要因为防尘房的操作,以及喷水时产生的,由于该工厂使用密封的罐子,“相比其他未使用密封罐子的企业要好得多”。

    对此,东吴水泥附近的居民表示,整改的效果并不明显。窗户上大量的灰尘依然存在。

    相关资料显示,东吴水泥位于吴江市黎里镇,以生产水泥熟料、水泥为经营范围的现代化企业。东吴水泥项目于2004年2月开工建设,2005年1月建成投入试生产,年生产水泥能力为112万吨。

    该公司于2004年2月23日通过了江苏省环保厅的环评批复,2007年7月5日通过了苏州市环保局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东吴水泥是使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的水泥生产商,在国内华东地区有较大的销售规模和品牌影响力,是吴江外商投资企业的代表。

    历史:环评文件存疑/

    《中国环境观察》2012年曾报道称,沿着东吴水泥一条土路向北,绕到该公司北侧,两根直径约半米的水泥管道赫然呈现眼前,水泥管道正源源不断向河中排放着废水,废水表层悬浮着大量油污,流向前方与自西向东的一条河流混合,最后注入江中。油污味道很重,站在岸边上就可以清晰闻到。

    而对于废水外排的原因,东吴水泥的负责人称,废水为设备冷却水,因机器发生了故障造成的,而知情群众则表示,东吴水泥厂长期以来每天都排放这样的废水,而且24小时从不间歇,下游的鱼类因受到污染而越来越少了。

    那现如今情况如何?《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再次前往时,该路段已被人为堵住了。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5号,于2002年7月19日第五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03年1月1日起实施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第四条规定,日生产熟料2000吨(年产73万吨)或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水泥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由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部令第5号,第十条规定:下级环保部门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条件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上级环保部门可依法撤销或责令其撤销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条件做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并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处理。

    对于东吴水泥来说,无论从项目投资规模还是建设规模,建厂时间处于上述规定覆盖时间内 (该规定2009年才做出修订)。结合时间节点看,只有国家环保总局才有对其环评文件的审批权,因此,该项目环评文件存在疑问。

    另外,根据环评批复及验收意见明确要求,东吴水泥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确保实现废水零排放。而据居民们反映,该水泥厂不但没有实施废水零排放,而且排放量很大,排放的废水中含有大量油状有机物。

    灰尘带来的环境污染,使上述地区的居民渴望东吴水泥能够搬离。

    东吴水泥周边居民们称,他们多数是世代居住于此的,肯定是先有居民而后有企业的,水泥厂建厂时居民们曾反对过,但反对无果。

    记者就此采访吴江区规划部门,部门相关负责人却表示,当时制定规划时他还没有到现单位,不清楚情况。至于环境污染的问题,建议询问环保等相关部门。

    对此,吴江区环保局和环境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不知道东吴水泥是否会搬迁,也从没有听说过东吴水泥要搬迁。但他们会强化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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