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挪假”的方式来休假,其实大部分休息时间都被“找补”了回来。
新华网长沙5月3日电(记者袁汝婷、喻佩、张紫赟)五一“小长假”,似乎一眨眼就过完了。每到假日最后一天,“吐槽”声总是此起彼伏——“连上六天班的日子开始了”“第一天和第三天都堵在路上,本质上就游了一天”“年假?探亲假?早都给‘挂起来’了”……
休个假,为何休出如此多的“吐槽”?根源在哪里?该如何破解?
“休三天干六天,这是‘挪’还是休?”
“调来调去,感觉更累了。”合肥市民陈明说,“小长假”让他越休越吃不消,“三天假回老家,一来一回就够累了,回来还要连干六天,累!”
“正常作息都被搞混了,更累,还耽误了工作。”不少民众反映,以“挪假”的方式来休假,其实大部分休息时间都被“找补”了回来,没有太多实际利好,“放三天假搭进去一个周末,放七天假搭进去两个周末,有劲么?”
全国假日办2013年在多家门户网站同步发起一项调查问卷,其中新浪网在问卷发布两天后的统计数据显示,有超过57%的网友认为不应该保留调借周末形成的黄金周,超58%的网友认为无必要将1天的节日调借周末形成3天长假,“这是拿我们自己的周末忽悠我们过节。”
清华大学假日改革课题组负责人、人文社会科学院教授蔡继明告诉记者,从世界假日安排的构成来看,首先,双休日对劳动者起到劳逸结合的作用,“应该是雷打不动,不能随意挪动的。”其次,法定纪念日与节日往往是对一些重大民俗、文化、历史事件的纪念,目前我国是7个节日共休11天,这部分假日功能是纪念的作用,从世界范围来看,往往安排一天假期。
“事实上这种挪出来的小长假难以满足出游需求,而节后的‘六连上’‘八连上’又容易让公众产生疲劳感,生产效率大打折扣。”蔡继明说。
“去一天回一天,可怜兮兮剩一天”
在浙江工作的基层公务员王小安(化名)老家在河南,三天的假期让他很苦闷。“回家路程至少一天,三天假期路上就花掉两天,去一天回一天,可怜兮兮剩一天。”
武汉市民罗扬和女友去湖北宜昌游船,赶往车站、坐动车,一去一回就耗掉了两个“大半天”,只剩一天游玩,“来来回回坐车、排队,加起来十多个小时,只玩了一个小时,这还没出省呢,走远一点更不够啊。”
武汉大学旅游发展与营销中心主任熊元斌指出,基于流动性距离比较远、出行时间集中的现实国情,两三天的假期难以满足老百姓的实际需求。
全国假日办“关于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的调查问卷”中,新浪网获取的一份实时调查结果显示,有80%以上网民表示对现行法定节假日安排不满意。
熊元斌认为,现行的节假日安排存在一定的不科学之处,“比如五一,三天假是绝对不够的,因为春季是最适合旅游、出行的时节。”他说,在夏天最热的时候,尽管老师、学生有假,但经受酷暑的一线工人们却没有,“在最应该放假的6、7、8、9月并未设置全民假日,出现了很长时间的断层。”
安徽大学旅游系主任李经龙分析认为,因为节假日安排不够科学,导致人们在七天长假时集中出游,对景区接待、交通运载等形成极大压力。他建议,可以改变“一刀切”的一天式和三天式放假,适当根据传统文化差异和人们的习俗作出调整。“比如中秋假期,在传统文化里是家庭团圆的日子,返乡人口多,全家出游也多,可以适当增加假期。”
此外,还有不少旅游业业内人士建议,如果只有两三天假期,市民可以选择近郊短途旅游,车程两小时以内比较合适,例如乡村游、农家乐、休闲活动等。
“假期?章程里倒是有,敢休吗?”
“假期?‘挂’在章程里的倒是时间很充沛,可是我们敢休吗?能休吗?”不少民众“吐槽”,假期都成了“挂在墙上,写在书里,休在梦里”,媒体及各门户网站多次报道及问卷调查显示,“带薪休假”落实状况堪忧。
在北京一家大型国企工作的80后章懿(化名)告诉记者,公司章程里,未婚外地员工一年有一个月左右的带薪探亲假,“可是领导说了,这个假是老规矩,市场竞争这么激烈,这种假不该保留,所以不准休。最奇葩的是,到现在这个假还在公司章程里写着,但是你申请了,领导也不会批。”
王小安告诉记者,在基层,年轻公务员的普遍心态是“休年假?提都不敢提”,“有人提过,领导说,他自己都还没休,年轻人要懂拼搏”;其次是考虑到个人发展空间,不愿意提,怕留下不好印象。“我觉得我们的职业评价体系并不鼓励个人满足休闲需求,从来没见谁是因为懂得休息、能够劳逸结合,而被评为劳模和先进典型的。”
中南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李斌指出,带薪休假制度在中国无法得到完全落实有两方面的原因,首先是文化观念的影响,“中国目前的文化环境,是要充分调动民众的积极性进行生产建设,是一种拼搏的文化,而不是休闲的文化。”李斌认为,全社会都在倡导勤奋,但应当意识到,并不是只有昼夜不分、马不停蹄才是勤奋与认真的标准。
另一方面,保障制度的缺失是带薪休假落实的关键。“美国每个员工都有年假,可以休也可以不休,如果不休,假期加班是没有收入的,这就是以制度来鼓励员工适时休假。”李斌说,另一方面,中国的工会机制功能不够强大,“当休假的请求被驳回,或者休假影响了员工的薪酬、上升空间甚至职业稳定性的时候,维权力量不够强。”
我国的带薪休假制度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近年来推进力度不断加大,但因起步较晚,在具体执行层面仍有不小空间。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蔡继明建议,落实带薪休假,首先要领导带头,在社会上树立“休假是光荣的、不是可耻的”观念,普及休假是公民权利的观念;其次,带薪休假制度的实施条例要更加具体化,具有可操作性,不仅要提出落实目标,更要跟踪制度落实的最终效果,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既要工会、劳动人事部门加大日常监督,也要每一位公民提升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