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时间3月26日,世界贸易组织网站公布了美欧日诉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出口管理措施案,中国败诉。
每经记者 周洲 发自北京
日内瓦时间3月26日,世界贸易组织网站公布了美欧日诉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出口管理措施案,中国败诉。
同日晚9点18分,中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发出声明,称对于专家组裁定中方涉案产品的出口关税、出口配额以及出口配额管理和分配措施不符合有关世贸规则和中方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中方感到遗憾。
该负责人指出,面临着日趋严峻的资源和环境压力,中国政府近年来不断加强并完善对高污染、高耗能、消耗资源性产品的综合管理。这既是中国保护可用尽自然资源和环境的需要,也是对保持全球可持续发展所作出的重要努力。
中方认为,这些管理措施符合世贸组织倡导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有利于促进资源、环境和人类协调发展。中方将继续以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方式加强对资源类产品的管理,维护公平竞争。
这一诉讼开始于两年前。
2012年3月13日,美国、欧盟、日本认为中国对稀土、钨、钼
相关产品的出口关税、出口配额以及出口配额管理和分配措施违反WTO相关规定,将这三个案子诉诸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巴西、俄罗斯、加大拿、澳大利亚等16个成员作为第三方参与案件审理。
2013年12月13日,专家组提交了长达261页的最终报告。2014年3月26日,世界贸易组织公布了专家组报告。
这份裁决认中国对稀土、钨、钼相关产品的出口关税、出口配额以及出口配额管理和分配措施以及对稀土、钼出口企业施加的出口业绩和注册资本要求不符合《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相关规定,且不符合《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规定的例外情形。
一位参与此案的律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美欧日诉中国稀土案,中国几乎在所有的点上都输掉了。以往的案子,虽然结局是败诉,但总会有些点获得专家组支持。
专家组在这次审理中,仅驳回了欧盟的一项诉求,认为欧盟所指控的中国与钼出口配额有关的“出口实绩”要求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第84条(b)项关于非歧视性给予外国企业贸易权的规定。
上述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表示,中方目前正在评估专家组裁决报告,并将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妥善做好本案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