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诚信托作为受托人“已与意向投资者达成一致”。意味着“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已经找到接盘方,在大限之前,解决方案终于出炉。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杨珏轩 发自广州
每经记者 杨珏轩 发自广州
昨日(1月27日),中诚信托在官网发布 《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临时报告(五)》。报告称,中诚信托作为受托人 “已与意向投资者达成一致”。这意味着“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诚至金开1号)已经找到接盘方,在1月31日大限之前,解决方案终于出炉。
多位诚至金开1号投资者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他们目前已经接到工行方面的通知,1月28日早上前去当地工行签署一份协议后,本金则T+1日到账。如投资者不同意解决方案,即认定投资者还需要持有股权,未来可能会获得预期的全部本息收入,但也有可能拿不到本金。
接盘者或已确定/
2014年1月31日,是诚至金开1号存续期满的日子。该信托计划于2010年1月31日推出,管理期限为36个月,募集资金总规模为30.3亿元,年化收益9.5%~11%,主要用于对山西振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
2012年5月11日,振富集团副董事长王平彦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立案当天即被刑拘。2013年12月20日,中诚信托发布公告称,诚至金开1号无法按照预期值兑付当期收益。
由此,关于上述项目的“兑付危机”开始持续发酵。
2014年1月16日,中诚信托公告《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2013年第4季度管理报告》,公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31日,这一信托专户资金账上仅有约567万元。
诚至金开1号如期还本付息的希望似乎越来越渺茫,该信托计划最终如何解决,是否能打破刚性兑付潜规则也一时成为各界猜测和热议的话题。而中诚信托于昨日发布的公告,总算给了这些猜测和热议一个初步的回答。
中诚信托昨日发布的公告表示,“受托人已与意向投资者达成一致”,这意味着接盘人已经基本确定;公告同时请投资者“尽快与您的客户经理联系”,这意味着兑付方案也已经确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联系了中诚信托直销中心高级市场经理郭乙臻,郭乙臻表示公司不会对外透露任何消息,“一切看公告。”工行新闻处处长汪振宁也向记者表示,对此事“不了解”。
剩余利息不兑付?/
多位诚至金开1号投资者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他们目前已经接到工行方面的通知,1月18日早上前去当地工行签署一份协议后,本金则T+1日到账。如投资者不同意解决方案,即认定投资者还需要持有股权,未来可能会获得预期的全部本息收入,但也有可能拿不到本金。
据悉,诚至金开1号3年存续期间,前两年利息已按照10%向投资者兑付,第三年只兑付了2.8%的收益,还有7.2%的收益尚未兑付。这一部分收益如何处理,将会在上述协议中有所体现。
昨日下午,诚至金开1号投资者代表之一泸先生在一个由投资者组成的QQ群中发布语音通知,表示工行答应1月28日上午,签完协议后可以拿回本金,但剩余利息并不兑付。他表示,“不会接受这样的条款。”
该信托计划投资人王先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份协议是一份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目前他们并未看到协议文本,“晚上晚一点会拿到电子版”,而协议的内容是投资者代表与工行方面口头沟通后得知。
如果上述投资者泸先生与王先生所说属实,那么这起信托兑付案将以刚性兑付终结,兑付方案是还本不还息。
刚性兑付的怪圈在饱受诟病之下依然没有被打破。业内人士表示,对于信托公司而言,刚性兑付一旦被打破,当事信托公司付出的信誉成本远远高于刚性兑付的费用,得不偿失;但对于行业而言,打破刚性兑付有利于行业发展,没人愿意做那个最先跨越雷池的牺牲者,这是一个难以打破的均衡。
“证券投资类,比如你超过20%的止损线,那你就得清盘,很简单。但如果是投资实业,则涉及清盘是否合算的问题。”用益信托首席分析师李旸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李旸表示,中诚信托的诚至金开1号事件不能简单归结为是否打破刚性兑付。信托公司风险管理很重要的,一个是预防风险,第二个是处置风险。当风险出现后,简单的封存、最后拍卖,不一定是最优的办法。诚至金开1号如何处置的问题,不仅关系到投资者的利益,也关系到山西当地的一些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员工等各方的利益,牵涉的范围很大。因此,最关键是要找到一个最优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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