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国务院反垄断专家黄勇:打破垄断不能仅靠《反垄断法》

    每经网 2013-11-08 09:14

    黄勇说,行政垄断涉及国家的体制,单靠一部《反垄断法》是不行的,因为没有足够大的权力反对行政垄断和政府不合理的限制竞争行为。

    每经编辑 周洲    

    每经记者 周洲 发自北京

    中国官方智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前不久首次公开了“383方案”全文。

    改革路线图以打破垄断、促进竞争、重塑监管为重点,将加快基础产业领域改革,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基础产业的垄断弊端已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产生了日益明显的负面影响”,并且点了铁路、石油天然气、电力以及电信四大垄断行业的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副组长黄勇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专访时称,破除行政垄断不是一个《反垄断法》就能解决的,更包括体制问题,需要一系列顶层制度的设计。

    商务部积极推动反垄断法修订

    近日,针对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所提出的议案,商务部回复赞成其所提出的修改《反垄断法》的建议,并将积极推动反垄断法修订工作,计划本年内完成《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实施条例》,并上报国务院。

    朱列玉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曾提出,中国的反垄断法有缺陷,被人称为“一只没有长牙的老虎”,反垄断机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足,职能分散,不能有效制约国有垄断企业。

    商务部在给朱列玉的回复中表示,商务部本身在执法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例如《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由于对经营者集中的定义、审查期限、审查因素等没有明确规定,影响了案件审查效率。

    此外,《反垄断法》对违法责任的规定比较笼统。

    商务部表示,将积极推动《反垄断法》的修订工作,正在制订《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实施条例》,以细化《反垄断法》第4章经营者集中的规定,提高《反垄断法》的可操作性,计划在今年完成《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实施条例》草案并上报国务院。

    对于已经实施了5年的《反垄断法》,目前三家执法部门都遇到了一些阻力。

    中国反垄断法有三个行政执法机关:商务部负责经营者集中的申报和审查,发改委负责与价格有关的垄断案件,国家工商总局负责商务部和发改委管辖之外的案件。

    “这三个部委只是行政执法部门,《反垄断法》在法律解释方面需要升级,需要上报到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层面。”黄勇建议由全国人大来做法律解释,建议国务院尽快制定实施条例或办法。

    打破行政垄断要靠顶层设计

    行政垄断法律责任落实的问题一直被认为是《反垄断法》的软肋。

    行政垄断是指政府用行政手段限制竞争,如地方保护限制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等,对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造成很大阻力。

    对于非自然形成的垄断,比如政府授权中石油、中石化经营石油产品,这种被称为“国家垄断”也对市场竞争造成了干预、限制、排除。

    国研中心的“383方案”显然意识到了这一点,提出对铁路、石油天然气、电力和电信四大行业进行改革,改革的重点是放宽准入,形成竞争性市场结构,同时在自然垄断环节形成有效监管。

    黄勇说,行政垄断涉及国家的体制,单靠一部《反垄断法》是不行的,因为没有足够大的权力反对行政垄断和政府不合理的限制竞争行为。

    比如,反垄断法对地方保护问题做了禁止性的规定,但是反垄断执法机关只能给违法机关的上级政府部门提出建议,授权有限。如果上级政府部门不接受建议,那么就对违法机关的约束作用不大。

    黄勇还介绍道,如果国家对某行业在准入和价格方面进行管制,《反垄断法》在破除垄断方面起的作用就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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