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利好消息先报道后公告 精伦电子信披或违规

    2013-03-07 01:15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多位律师得悉,精伦电子此次先在媒体报道、后发布公告之举已涉嫌信披违规。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刘明涛 宋戈    

    每经记者 刘明涛 宋戈

    一场看似普通的新产品发布会,却令精伦电子(600355,收盘价5.83元)股价出现暴涨,成交金额同时创下两年以来的新高。借着股价疯涨的东风,公司董事长张学阳,两大创始人曹若欣、蔡远宏借利好联袂减持千余万股。

    《每日经济新闻》昨日独家报道精伦电子新品发布会有鼓吹之嫌,随后记者又采访多位律师得悉,精伦电子此次先在媒体报道、后发布公告之举已涉嫌信披违规。

    重大信息无公告

    精伦电子发布了最新型号的云影音智能机,该型产品配备的语音体感遥控器为全球首创。这款首创产品发布的消息被广泛报道后,精伦电子股价如脱缰野马般连续涨停,直到3月4日因股价涨幅过大才停牌核查。3月5日,公司发布核查公告证实,其于2月26日发布了新产品—全球首款语音操控的智能电视盒,有多家媒体发布相关报道。

    “原来真是因为新产品发布而涨停,还以为之前媒体报道是广告软文呢!”有投资者表示,“这么重大的信息,提前一天让媒体先掌握,并且还透露不少价值信息,这明显存在信披不及时的问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发现,其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明文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同样,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章临时报告第三十条也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从精伦电子股价来看,其2月27日强势涨停,在媒体报道公司新产品发布、并与CNTV达成合作协议等涉及诸多敏感信息时,公司却未停牌澄清这些影响股价的报道。直到3月4日,公司才停牌核查并发布公告,投资者获取信息的时间显然晚了,这与上述法规条文相悖。

    律师:精伦电子涉嫌违规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律师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发布新产品,上市公司应发临时公告,必须在指定媒体上披露公告,必须让投资者同一时间知道。精伦电子此举是内幕消息泄露。”

    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薛洪增律师也指出,“影响股价的信息在向投资者公告之前是不能往外披露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精伦电子股价大涨的同时,公司董事长张学阳、两大创始人蔡远宏和曹若欣纷纷减持公司股份。

    对此,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志斌则表示,“如果该产品和技术预期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它应该在该技术和产品研发成功时就予以披露;如果精伦电子当初认为不构成重大影响,那么其发布会的内容就存在夸大成分,若夸大是配合高管减持的,就涉嫌操纵股价。”

    不过,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严义明律师指出,“精伦电子这个事情不好认定,按理说它应该发布公告,但是他毕竟也是找了媒体来公开报道。”

    到底精伦电子是否违规,最终还是需要证监会认定,《每日经济新闻》也将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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