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卫生部的确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试点,但从未提出过“全面推行”的要求。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王雅洁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王雅洁 发自北京
尽管“开展先诊疗后付费模式试点”被写入卫生部2013年度工作要点之中,但“先看病后付费”究竟何时才能全面实现仍是一个待解之谜。
昨日(2月19日),央视在新闻报道中称,2013年卫生部将全面铺开先看病后付费模式。短短的半天时间,该消息在互联网平台上迅速传播,舆论反响热烈。
但在医保报销水平等因素的制约下,上述模式真的能在全国快速铺开?带着这一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多渠道求解。昨日下午,记者从卫生部获悉,关于“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卫生部的确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试点,但从未提出过“全面推行”的要求,对此也无法给出时间表,不过今年肯定是不可能的。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许玲妮直言,只有待社会征信体系、医疗保险体制和医院管理得以改善,对恶意逃费的处理有法可依之日,才是该模式全面铺开之时。
未要求“全面推行”/
今年1月,卫生部的年度工作会议曾表示,2013年将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完善新农合制度方面,将“开展先诊疗后付费模式试点、即时结报等便民服务”。
在通常情况下,患者看病是自己先支付费用,看完后再走医保报销程序;而“先看病后付费”模式是指看病过程中由医院垫付费用,病人看完病只用交自己的那部分,其余由医保部门支付给医院。该模式具体的实施范围包括:参加医保、新农合范围的病人;无姓名、无陪护人、无地址的“三无”病人;病情严重急需抢救的病人。因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责任事故受伤的病人不在范围内。恶意逃费者则会被记入黑名单,取消该资格。
“但是我们从未提过全面推行,不是强制的,只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试点。”昨日,一名卫生部内部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由卫生部、人社部分别带头监管,因此并不是很清楚城镇居民先看病后付费模式的推广情况。
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焦雅辉也通过新华社对外表示,由于受社会征信体系、医保报销水平等条件限制,关于“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卫生部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试点,但从未要求“全面推行”。
多省市已展开试点/
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山东等地先后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试点,绝大多数是在县级及县级以下的基层医院,鲜有大中城市的医院推行这项公共政策。据透露,截至去年7月底,山东只有120名患者逃费,占所有“先看后付”患者的0.013%,这个比例在山东省卫生厅看来并不算高。
山东济宁市卫生局局长焦华曾在试点初期公开表示,该市建立了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医疗卫生机构每天向患者提供前一天的治疗措施及费用清单,对费用较大患者及时提醒、告知费用情况,同时提高拨付费用比例,将城镇医保、新农合周转金拨付比例由10%提高到15%,以减轻医疗机构垫资的压力。焦华透露,随着全国医保、新农合制度不断完善,筹资标准、报销比例不断提高,病人诊疗的大部分费用都由医保和新农合来承担,个人承担的费用越来越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该市的详细就诊流程为:持住院通知书到住院处作入院登记,办理住院手续;向医保办提供医保或新农合证明,核查身份确定是不是医保、新农合范围;向住院处提供医保、新农合证及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与住院处签订 《住院病人出院结算协议书》;随后,患者持住院通知书、《住院病人出院结算协议书》到病房住院治疗。
参照山东济宁的“样本”流程,先看病后付费模式的推广不是完全不可行。
推广仍有难度/
不过业内人士认为,如果要在县级以上的大医院推行 “先看病后付费”模式,问题则要复杂很多。一方面是因为医保报销比例低。比如患者在乡镇医院可报销90%,在县级医院可报销75%,市级医院可报销50%,在省级医院或跨省医疗报销比例更低。此外,一部分无医保、无新农合就医者,如外来打工者等低收入自费群体等,无能力归还高额医疗费用。也就是说,由于大城市医院的欠款风险高,医院的切身利益无法保障,这种医疗服务模式推行存在一定的困难。
许玲妮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先看病后付费”暂时无法全面推行主要受限于社会征信体系、医保报销水平以及医院制度不完善等多个方面。从试点地区反映的情况来看,存在患者恶意逃费事例,医院单方面承担经济损失非常不实际,因此只有待社会征信体系、医疗保险体制和医院管理得以改善,才有望全面推行该模式。
为鼓励这一模式的推广,卫生部门、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还需完善与之匹配的措施以推动其落实。由于新农合、城镇居民保险的实施时间较短,无法完全支撑当前高昂的医疗费用,“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全面正常实行起来难度较大,破解这一问题可以通过确定费用报销比例来衡量欠费标准。“基于此,当前选择先行试点的地区仍局限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医保制度完善和个人信用体系健全的地区。 ”许玲妮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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