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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债发行定价点差保护或取消

    2013-01-30 01:03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梅俊彦 发自深圳    

    每经记者 梅俊彦 发自深圳

    昨日(1月29日),有报道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常务理事会可能从下周一开始取消信用债发行价格的点差保护。不过,该消息尚未得到交易商协会证实。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交易商协会每周一下午例行公布短融、中票的定价估值,主承销商依据该估值定价分别加一些基点的点差,确定信用债的发行利率。

    一位银行间资金交易员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实际上是为了保证承销商的收益,活跃债券市场。

    “比如说交易商协会的定价估值是3%,有10个基点的点差,这就意味着发行人要以3.1%的价格给承销商,最后承销商可以3%的价格卖掉。”上述交易员表示。

    一位债券分析师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点差保护的道理跟“打新股”类似,新债一二级市场有价差能够让承销商有更多动力去做新债。

    “点差保护刚出来的时候,承销商是非常积极的。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发行价格逐步透明,加上交易商协会的一些控制,实际点差由原来的几十个基点压缩到几个基点。可能考虑到这个,交易商协会觉得是时候取消了。”一位资金交易员指出。

    据上述报道,下周一开始,交易商协会将只例行公布短融、中票的定价估值中枢,不再公布定价估值中枢上的具体保护点差。具体实施方案可能还包括若定价估值的报价机构的报价超过估值20个基点,将被要求向交易商协会递交说明。

    “刚开始取消,这种点差的动力肯定还是存在的,未来是否会消失还是需要时间去观察。总的来说,这样一来能够使得发行人在价格上有更多的选择空间。”一位债券分析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哈尔滨银行分析师崔小龙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取消点差保护,是利率市场化进程的进一步深化。市场有了自己的定价规则,就不需要这个点差来保护承销商了。”

    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全年,市场共发行企业债484只,发行规模达到6499.31亿元。有消息指出,2012年前11月,经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年度发行量近2.5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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