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农民大病报销水平提升新农合补偿比例将达七成

    2012-11-20 01:04

    卫生部部长陈竺近日表示,在2013年2月底前,新农合原则上对相关病种的实际补偿比例应达到本省份限定费用的70%左右。

    每经编辑 每经实习记者 王雅洁 发自北京    

    每经实习记者 王雅洁 发自北京

    卫生部再次释放推动大病医保进程的明确信号。

    上周,卫生部部长陈竺在江西赣州市召开的全国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推进会上表示,要进一步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肺癌等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在2013年2月底前,新农合原则上对相关病种的实际补偿比例应达到本省份限定费用的70%左右。

    促新农合与大病保险衔接

    “接下来要做好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衔接工作。”陈竺表示,将20种新农合重大疾病优先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范围,先由新农合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补偿,对补偿后个人自付超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险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在此基础上,将加强与民政部门的衔接,由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再行补偿。

    卫生部表示,要继续推进全国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确保在2013年2月底前基本完成三项任务:一是全面巩固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二是全面推开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耐多药肺结核等6个病种的医疗保障工作;三是全面开展肺癌、胃癌、急性心肌梗塞、唇腭裂等12个病种的医疗保障试点工作。

    多类疾病实际补偿比例提高

    据卫生部通报,今年前三季度,又有65万多名患者被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并获得相应补偿。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的实际补偿比例分别达到77%和74%,终末期肾病等6类疾病的实际补偿比达到67%。部分省份还结合地方实际增加了国家规定试点病种之外的疾病,近10万名其他各类重大疾病患者获得了补偿。

    昨日(11月19日),卫生部一名内部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虽然对应大病病种的实际补偿比例将得到显著提升,但是限定费用的提升暂无具体安排。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蒋华阳表示,目前多地的大病医保已开始逐步进入正轨,而且按医疗费用来推行大病医保更加合理。相对于病种评定方式,费用评定无论用药是否在医保项目中,只根据医疗费用的高低决定保险支付的标准,能真正体现大病医保惠民、利民的初衷。病种评定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险公司规避骗保的道德风险,但国内病种分类不够完善,导致操作手续繁琐,不利于医疗服务工作效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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